卷 3 · 第 13 篇

賭錢神號迷龍

約 1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三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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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李某,官縉雲令,以賭博被參,然性好之,不能一日離。病危時,猶拍肘床上作呼盧聲。其妻泣諫曰:「氣喘勞神,何苦如是?」李曰:「賭非一人所能,我有朋類數人,在床前同擲骰盆,汝等特未之見耳。」已而氣絕。忽又蘇醒,伸手向家人云:「速燒紙錁,替還賭錢。」妻問:「與何人決勝?」曰:「賭神號稱迷龍,其門下有賭鬼數千,皆受驅使。探人將托生時,便請迷龍作一花押,納入天靈蓋中。此人一落母胎,性便好賭,雖嚴父賢妻,萬不能救。《漢書·公卿表》以博掩失侯者十餘人。可見此神從古有之。或且一心貪賭,有美食而讓他人食,有美妻而讓他人眠,皆迷龍作祟也。但陰間賭法與世間不同,其法:聚十餘鬼,同擲十三顆骰子;每子下盆,有五彩色光者,便是全勝,群鬼以所蓄紙錁全行獻上。迷龍高坐抽頭,以致大富。群鬼賭敗窮極,便到陽間作瘟疫,詐人酒食。汝等此時燒紙錢一萬,可以放我生還。」家人信之,如其言,燒與之,而李竟瞑目長逝。或曰:「渠又哄得賭本,可以放心大擲,故不返也。」
白話譯文李某任縉雲知縣,因賭博遭彈劾,仍嗜賭成性,一天也不能離開。病危時還在床上拍肘呼喝擲骰。妻子哭着勸他喘病勞神,何苦如此。李說賭博不能一人進行,床前有幾名同伴正一起擲骰,只是家人看不見。隨後氣絕,忽又甦醒伸手叫家人快燒紙錢代還賭債。他說賭神號「迷龍」,手下有數千賭鬼。探知有人將投胎,便請迷龍簽押,放入其天靈蓋;一入母胎便天性好賭,嚴父賢妻也救不了。從《漢書》記載多人因賭失去封侯,可見此神古已有之。有些人一心貪賭,寧讓別人吃美食、睡美妻,也是迷龍作祟。陰間賭法是十多鬼同擲十三顆骰子;骰子落盆若發五彩光便全勝,群鬼獻出全部紙錢,迷龍坐在上方抽成,因此大富。輸光的賭鬼到陽間散播瘟疫,騙取酒食。李說家人燒一萬紙錢便可讓他生還。家人照辦,他卻閉目死去。有人說他又騙到賭本,可以放心大賭,所以不回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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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陰司:傳說中管理亡魂與報應的陰間官府。
  • :古文中常指銀兩或錢財,不一定是黃金。
  •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