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23 · 第 2 篇

太平閑吏

約 1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23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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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王員外中齋,予告後卜居江寧,題一齋額:太平閑吏。後十年,員外卒,屋之東偏,售於太平守王克端;屋之西偏,售於太平守李敏第。
白話譯文王中齋員外退休後定居江寧,替書齋題匾「太平閑吏」。十年後他去世,宅院東側售給太平府知府王克端,西側售給另一位太平府知府李敏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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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: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