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23 · 第 2 篇太平閑吏約 1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23》查看公版原文來源原文白話譯文原文王員外中齋,予告後卜居江寧,題一齋額曰:太平閑吏。後十年,員外卒,屋之東偏,售於太平守王克端;屋之西偏,售於太平守李敏第。白話譯文王中齋員外退休後定居江寧,替書齋題匾「太平閑吏」。十年後他去世,宅院東側售給太平府知府王克端,西側售給另一位太平府知府李敏第。查看本段注釋曰:說。完成今日閱讀返回目錄← 上一篇下一篇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