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23 · 第 32 篇

蕪湖朱生

約 2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23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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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蕪湖朱某,家富而嗇,待奴僕尤苛。捐州牧入都,路出荏平,以一二文之微,痛笞其奴。奴懷恨,夜伺其睡,持所用錫溺壺擊其頂門,腦裂而死。店主告官,置奴於法。
白話譯文蕪湖朱某家境富裕卻十分吝嗇,對奴僕尤其苛刻。他捐官取得知州資格後進京,途經荏平,只為一兩文錢的小事便痛打奴僕。奴僕懷恨在心,夜裡等他熟睡,用朱某的錫製尿壺猛擊頭頂,把他打得腦裂身亡。店主報官,奴僕依法被處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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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監生:國子監學生,亦可由捐納取得資格。
原文後十年,蕪湖趙孝廉,誤投此店,燈下見赤身披血而立者曰:「我朱某也,欲有所求。」趙曰:「汝奴,汝冤已雪,汝復何求?」曰:「窮極求救。」曰:「汝身雖亡,汝家大富,汝雖為,不合苦窮。」曰:「我死後方知,生前所有銀錢,一絲不能帶到陰間。奈陰間需用更甚於陽間,我客死於此,兩手空空,為群所不齒。公念故人之誼,燒些紙錢與我,以便與群爭雄。」問:「何不歸?」曰:「凡人某處生,某處死,天曹都有定簿,非有大福力超度者,不能來往自如。橫死者,設闌干神嚴束之,故不能還故鄉。」問:「紙錢紙也,何所用之?」曰:「公此問誤矣!陽間真錢亦銅也,饑不可食,寒不可衣,亦無所用,不過習俗所尚,人自趨之耳。」言畢不見。趙哀之,為焚紙鏹五千而行。
白話譯文十年後,蕪湖舉人趙某赴,誤投宿同一家旅店。燈下忽見一個赤身流血的人站着,自稱朱某,有事相求。趙某說,殺他的奴僕已受凌遲,冤仇早已洗雪,還求甚麼?朱說自己窮困到了極點,求他救助。趙某認為朱家本來很富有,即使做也不應如此貧窮。朱回答:「死後才知道,生前所有銀錢一絲一毫也帶不到陰間。偏偏陰間需要錢的地方比陽間更多;我客死此地,兩手空空,受群鄙視。請您念在故人情分,燒些紙錢給我,讓我能在群中爭一口氣。」趙問他為何不回故鄉,朱說,每個人生於何處、死於何處,天曹都有定冊;除非有大福力者超度,否則不能自由往來。橫死之人更由設置闌干神嚴加約束,所以無法還鄉。趙又問紙錢只是紙,陰間有何用途。朱說:「您這問題問錯了。陽間的真錢也只是銅,餓了不能吃、冷了不能穿,本來也沒有實際用處;不過風俗推崇,人和便都追逐它罷了。」說完消失。趙某憐憫他,替他焚燒五千紙錢才離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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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陰司:民間信仰中管理死者的陰間官府。
  • :人死後的魂靈或傳說中的陰間異類。
  • 會試:科舉中在京城舉行的考試。
  • 淩遲:古代的一種酷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