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1 · 第 26 篇

靈璧女借屍還魂

約 1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一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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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王硯庭知靈璧縣事。村中有農婦李氏,年三十許,貌醜而瞽,病臌脹十餘年,腹大如豕。一夕卒,夫入城買棺。棺到,將殮,婦已生矣,雙目盡明,腹亦平復。夫喜,近之。婦堅拒,泣曰:「吾某村中王姑娘也,尚未婚嫁,何為至此?吾之父母姊妹,俱在何處?」其夫大駭,急告某村,則舉家哭其幼女,屍已埋矣。其父母狂奔而至。婦一見泣抱,歷敘生平,事皆符合。其未婚之家亦來眕視,婦猶羞澀,赤見於面。遂家爭此婦,鳴於官。硯庭為之作合,斷歸村農。乾隆二十一年事。
白話譯文王硯庭任靈璧縣知縣時,村中有個李姓農婦,約三十歲,相貌醜陋而且失明,患腹脹病十多年,肚子大得像豬。一天夜裏她死了,丈夫進城買棺材。棺材運到,正要入殮,農婦卻已復活;雙眼恢復明亮,腫脹的腹部也平復了。丈夫大喜,走近她身邊,農婦卻堅決拒絕,哭着說:「我是某村的王姑娘,還沒有出嫁,怎會來到這裏?我的父母姊妹都在哪裏?」丈夫大為驚駭,趕快通知那個村子。王家正舉家哭悼小女兒,屍體已經下葬;她的父母聽說後狂奔而來。農婦一見他們便哭着抱住,逐一講述生平往事,全都吻合。原本與王姑娘訂婚的人家也前來察看,她見到他們仍顯得害羞,臉上泛紅。於是家爭奪這名婦人,告到官府。王硯庭替雙方調解,判她仍歸農民丈夫。這是乾隆二十一年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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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:古代重量或貨幣計量單位,實際價值隨時代而異。
  •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  • 人物指代:古文常省略主語,代詞實際所指仍須按前後文逐句核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