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2 · 第 23 篇

妖道乞魚

約 2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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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余姊夫王貢南,居杭州之橫河橋。晨出,遇於門,拱手曰:「乞公一魚。」貢南嗔曰:「汝出家人吃素,乃索魚肉耶?」曰:「木魚也。」貢南拒之。曰:「公吝於前,必悔於後。」遂去。是夜,聞落瓦聲。旦視之,瓦集於庭。次夜,衣服盡入廁溷中。
白話譯文作者的姊夫王貢南住在杭州橫河橋。一天早晨出門時,他遇到一名在門前作揖,說:「請先生給我一條魚。」王貢南生氣道:「你是吃素的出家人,怎會索取魚肉?」答:「我要的是木魚。」王貢南仍拒絕。說:「你現在吝嗇,日後必會後悔。」說完離去。當夜,王家聽見瓦片墜落的聲音;天亮一看,屋瓦全堆到庭院。再過一夜,家中衣服又全被丟進糞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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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道士:道教修行者;志怪故事中也可能指施法之人。
  • :古代夜間計時單位,一夜分為五更。
  • :古代重量或貨幣計量單位,實際價值隨時代而異。
  • :古文中常指銀兩或錢財,不一定是黃金。
原文貢南乞符於張有虔秀才家。張曰:「我有二符,其價一賤一貴。賤者張之,可制之於旦夕;貴者張之,現神獲怪。」貢南取賤者歸,懸中堂。是夜,果安。越三日,又有老道士,形容古怪,來叩門,適貢南他適,次子後文出見。道士曰:「汝家日前為某道所苦,其人即我之弟子也。汝索救於符,不如索救於我。可囑汝父,明日到西湖之冷泉亭,大呼『鐵冠』三聲,我即至矣。否則,符且為鬼竊去。」貢南歸,後文告之。貢南侵晨至冷泉亭,大呼「鐵冠」數百聲,杳無應者。適錢塘令王嘉會路過,貢南攔輿,口訴原委。王疑其癡,大被詬辱。是夜,集家丁雄健者數人護守此符。五更,砉然有聲,符已不見。旦視之,幾巨人跡,長尺許。從此,每夜群鬼畢集,撞門擲碗。貢南大駭,以五十金重索符於張氏。懸後,鬼果寂然。
白話譯文王貢南到秀才張有虔家求符。張有虔說:「我有兩道符,一道便宜,一道昂貴。掛上便宜的,早晚之間便可制住妖怪;掛上昂貴的,神將會現身捉怪。」王貢南取了便宜的回家,懸在中堂,當夜果然平安。三天後,又有個相貌古怪的老道士來敲門,王貢南恰巧外出,由次子後文接見。道士說:「你家前些日子被某道士所害,那人就是我的徒弟。與其求符,不如求我。囑咐你父親明天到西湖冷泉亭,大喊『鐵冠』三聲,我便會出現;否則符也將被鬼偷走。」王貢南回來後,後文把話轉告。翌日清晨,王貢南到冷泉亭,大喊「鐵冠」數百次,始終無人回應。剛好錢塘縣令王嘉會路過,王貢南攔住官轎,口述事情始末;縣令以為他瘋了,嚴厲斥罵一頓。當夜,王貢南召集幾名強健家丁看守符紙。五更時忽然一聲巨響,符已不見。天亮查看,地上留下幾個約一尺長的巨大腳印。從此群鬼每夜聚集,撞門丟碗。王貢南大為恐懼,花五十金向張家重金求取昂貴的符;掛上後,鬼怪果然沉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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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原文一日,王怒其長男後曾,將杖之。後曾逃,三日不歸。余姊泣不已。貢南親自尋求,見後曾徬徨於河,將溺焉,急拉上肩輿,其重倍他日。到家,兩眼瞪視,語喃喃不可辨。臥席下,忽驚呼曰:「要審!要審我即去。」貢南曰:「兒何去?我當偕去。」後曾起,具衣冠,跪符下,貢南與俱。貢南無所見,後曾見一神上坐,眉間三目,金面紅鬚,旁跪者皆渺小丈夫。神曰:「王某陽壽未終,爾何得以其有畏懼之心便惑之以死?」又曰:「爾等五方小吏,不受上清敕令,乃為妖道奴僕耶!」各謝罪,神予杖三十,鬼啾啾乞哀。視其臀,作青泥色。事畢,以靴腳踢後曾,如夢之初醒,汗浹於背。嗣後,家亦安寧。
    白話譯文一天,王貢南對長子後曾發怒,準備杖打他。後曾逃走,三天沒有回家,作者的姊哭個不停。王貢南親自尋找,看見後曾在河邊徘徊,將要溺水,便急忙把他拉上轎子;後曾的身體比平日沉重一倍。回家後,他雙眼瞪視,口中含糊自語,無法分辨內容。躺到席下後,他忽然驚叫:「要審我了!要審我了!我這就去。」王貢南說:「兒子要去哪裏?我陪你去。」後曾起身穿戴衣冠,跪在符下,王貢南也陪着跪。王貢南甚麼也看不見,後曾卻看見一位神明坐在上方,眉間有三隻眼,金色面孔、紅色鬍鬚;旁邊跪着幾個身材矮小的男子。神明說:「王某陽壽未盡,你們怎能因他心中害怕,便迷惑他去死?」又斥道:「你們這些五方小吏,不奉上清敕令,竟去做妖道的奴僕嗎?」眾鬼各自認罪。神明判打三十杖,鬼發出尖聲哀求,臀部被打成青泥般的顏色。事情完結後,神明用靴腳踢了後曾一下;後曾像從夢中初醒,背上汗水濕透。此後王家也恢復安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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