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4 · 第 6 篇
嚴秉玠
原文嚴秉玠,作雲南祿勸縣。縣署東偏有屋三間,封鎖甚嚴。相傳狐仙所居,官到必祭。嚴循例致祭。其妻某必欲觀之,屢伺門側,不得見。一日,見美婦人倚窗梳頭。妻素悍妒,慮惑其夫,率奴婢持棒衝入亂毆。美婦化作白鵝,繞地哀鳴。秉玠取印印其背,遂現原形委地,墮胎而死,胎中小狐也。嚴取朱筆點其額,小狐亦死。取大小狐投之火中,自此署中無狐,而嚴氏亦無恙。又一年,其妻懷孕,生雙胞,頭上各有一點紅,如朱筆所點。妻大驚而隕。嚴以痛妻故,未幾,亦病亡。小兒終不育。
白話譯文嚴秉玠出任雲南祿勸縣知縣。縣署東側有三間房屋,封鎖得十分嚴密,相傳是狐仙住所,官員到任都必須祭祀。嚴秉玠也依例致祭。他的妻子執意要看狐仙,幾次在門旁窺候都沒有見到。一天,她看見一名美婦倚窗梳頭。嚴妻一向兇悍善妒,擔心美婦迷惑丈夫,便帶着奴婢持棍衝入,胡亂毆打。美婦化成一隻白鵝,繞地哀鳴。嚴秉玠拿官印蓋在牠背上,白鵝隨即現出狐狸原形,倒在地上,流產後死去;腹中是隻小狐狸。嚴秉玠又用朱筆點在小狐額上,隻小狐也死了。他把大小狐狸全投入火中。從此官署再沒有狐狸,嚴家也一時平安。又過一年,嚴妻懷孕生下雙胞胎,個孩子頭上各有一點紅印,像被朱筆點過。嚴妻大驚而死。嚴秉玠因悲痛妻子去世,不久也病死;個孩子最終都沒有長大成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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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兩:古代重量或貨幣計量單位,實際價值隨時代而異。
-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- 人物指代:古文常省略主語,代詞實際所指仍須按前後文逐句核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