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5 · 第 6 篇
斧斷狐尾
原文河間府丁姓者,不事生業,以狎邪為事。聞某處有狐仙迷人,丁獨往,以名帖投之,願為兄弟。是晚,狐果現形,自稱愚兄吳清,年五十許。相得如平生歡。凡所求請,愚兄必為張羅。丁每誇於人,以為交人不如交狐。
白話譯文河間府有個姓丁的人,不務正業,專以結交邪魅為樂。他聽說某處有狐仙迷惑人,竟獨自前往,遞上名帖,表示願意與狐仙結為兄弟。當晚狐仙果然現形,自稱吳清,約五十歲,並以兄長自居。二人相處融洽,像多年好友一樣;丁某凡有所求,吳清必定替他張羅。丁某常向人誇耀,說結交凡人不如結交狐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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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兩:古代重量或貨幣計量單位,實際價值隨時代而異。
-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- 人物指代:古文常省略主語,代詞實際所指仍須按前後文逐句核定。
原文一日,丁謂吳曰:「我欲往揚州觀燈,能否?」狐曰:「能。河間至揚,離二千里,弟衣我衣,閉目同行便至矣。」從之,憑空而起,兩耳聞風聲,頃刻至揚。有商家方演戲,丁與狐在空中觀,忽聞場上鑼鼓聲喧,關聖單刀步出,狐大驚,舍丁而奔,丁不覺墜於席上。商人以為妖,械送江都縣。鞫訊再三,解回原籍。
白話譯文一天,丁某問吳清:「我想去揚州觀燈,可以嗎?」狐仙說:「可以。河間距揚州二千里,你穿上我的衣服,閉眼與我同行,便能抵達。」丁某照做,二人騰空而起,耳邊只聽見風聲,片刻便到揚州。有個商戶正在演戲,丁某與狐仙從空中觀看。忽然台上鑼鼓喧天,扮演關聖的演員提着單刀出場;狐仙大驚,丟下丁某逃走,丁某不由自主地跌落觀眾席。商戶以為他是妖怪,把他上銬送到江都縣。官府反覆審問後,把他押回原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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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見狐咎之。狐曰:「兄素膽小,聞關帝將出,故奔;且偶憶汝嫂,故急歸。」丁問:「嫂何在?」曰:「我狐也,焉能婚娶?不過魘迷良家婦耳。鄰家李氏女,即汝嫂也。」丁心動,求見嫂。狐曰:「有何不可。但汝人,身無由入人密室。我有小襖,汝著之,便能出入窗戶,如履無人之境。」丁如其言,竟入李家。李女久被狐蠱,狀如白癡。丁登其床,女即與交。女為狐所染,氣奄奄矣,忽近人身,酣暢異常,病亦漸愈。丁告以故,女秘之不言,而漸漸有樂丁厭狐之意。
白話譯文丁某見到狐仙後責怪牠。狐仙說:「為兄一向膽小,聽見關帝快要出場,所以逃跑;又忽然想起你嫂子,便急着回來。」丁某問:「嫂子在哪裏?」狐仙答道:「我是狐狸,怎能婚娶?不過是以夢魘迷惑良家婦女罷了。鄰家李氏女子就是你嫂子。」丁某動了心,要求見她。狐仙說:「有何不可?只是你是人,無法進入別人內室。我有一件小襖,你穿上便能穿窗進出,如入無人之境。」丁某依言穿上,果然進入李家。李女長久被狐魅惑,神態像癡呆一樣。丁某登上她的床,她便與丁某交合。李女受狐所害,本已氣息奄奄,忽然親近活人,感到格外暢快,病情也逐漸好轉。丁某把實情告訴她,她祕而不宣,漸漸喜歡丁某、厭惡狐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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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狐知之,召丁語曰:「開門揖盜,兄之罪也。近日嫂竟愛弟而憎我。弟固兩世人身,女子愛之誠宜。然非兄之醜,亦無由顯弟之美也。」丁問故,狐曰:「凡男子之陰,以頭上肉肥重為貴。年十五六,即脫穎出,皮不裹棱,嗅之無穢氣者,人類也。皮裹其頭不淨,棱下多腐渣而筋勝者,獸類也。弟不見羊馬豬狗之陰,非皆皮裹頭尖而以筋皮勝者乎!」出其陰示之,果細瘦而毛堅如錐。丁聞之,愈自得也。
白話譯文狐仙知道後,把丁某叫來說:「開門迎盜,是為兄自己的過錯。近日你嫂子竟然愛上賢弟,反而憎惡我。你已兩世投生為人,女子愛你固然合理;不過若不是為兄醜陋,也無從顯出賢弟的美好。」丁某問是甚麼緣故。狐仙說:「一般男子的陰莖,以前端肉厚而飽滿為佳;到了十五六歲,龜頭便會露出,包皮不裹着邊緣,聞來沒有穢臭,這是人類。若包皮裹着前端而不潔,邊緣下面多有污垢,形狀又以筋絡突出,便是獸類。賢弟難道沒看見羊、馬、豬、狗的陰莖,都是皮裹尖頭、筋皮突出嗎?」牠露出自己的陰莖給丁某看,果然細瘦,毛硬得像錐。丁某聽後越發自鳴得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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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狐妒丁奪婦寵,陰就女子之床,取小襖歸。丁傍曉鑽窗,窗不開矣,塊然墜地。女家父母大驚,以為獲怪。先噴狗血,繼沃屎溺,針炙倍至,受無量苦。丁以實情告,其家不信,幸女愛之,私為解脫,曰:「彼亦被狐惑耳,不如送之還家。」丁得脫歸,將尋狐咎之,狐避不見。是晚,大書一紙貼丁門曰:「陳平盜嫂,宜有此報。從此拆開,弟兄分灶。」
白話譯文狐仙嫉妒丁某奪去李女的寵愛,暗中來到女子床前,把小襖取走。接近天亮時,丁某想鑽窗離開,窗卻再也穿不過去,整個人猛然跌落地上。李女父母大驚,以為捉到妖怪,先向他噴狗血,繼而澆上糞尿,又以針刺火灸百般折磨,使他受盡痛苦。丁某說出實情,李家卻不相信。幸而李女愛他,暗中替他解圍,說:「他也只是被狐狸迷惑,不如送他回家。」丁某得以脫身,回去後想找狐仙責問,狐仙卻避而不見。當晚,有人用大字寫了一張紙貼在丁家門上:「陳平私通兄嫂,你也應得這番報應。從此拆夥,兄弟分家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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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嗣後,丁與女斷,狐仍往。其家設醮步罡,終不能禁。女一胎生四子,面狀皆人類,而尻多一尾,落地能行,頗盡孝道,時隨父出采蔬果奉母。一日,狐來向女泣曰:「我與卿緣盡矣。昨泰山娘娘知我蠱惑婦人,罰砌進香御路,永不許出境。吾次攜四子同行。」袖中出一小斧交其女曰:「四兒子尾不斷,終不得修到人身。卿人也,為我斷之。」女如其言,各拜謝去。
白話譯文此後丁某與李女斷絕往來,狐仙卻仍常到李家。李家設壇打醮、踏罡作法,始終不能阻止。李女一胎生下四子,面貌都像人,臀部卻各多一條尾巴;孩子落地便能行走,十分孝順,時常跟父親外出採摘蔬果奉養母親。一天,狐仙來向李女哭着說:「我與你的緣分已盡。昨日泰山女神知道我迷惑婦人,罰我修築進香御道,永遠不准離開境內。我這次要帶四個兒子同行。」牠從袖中取出一把小斧交給李女,說:「四個孩子若不斬斷尾巴,終究不能修成人身。你是人,請替我斬斷。」李女依言照辦,四子各自拜謝後離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