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7 · 第 21 篇
孛星女身
原文山東有施者,善祈晴雨。乾隆十二年,東省大旱,撫軍準泰祈雨不得,鎖而逼之。:「雨非不可得也,但須日孛星下降,捐錦被一條,白金百兩,捐陽壽十年,方可得雨。」撫軍如其言。
白話譯文山東有施者,善祈晴雨。乾隆十二年,東省大旱,撫軍準泰祈雨不得,鎖而逼之。說:「雨非不可得也,但須日孛星下降,捐錦被一條,白金百兩,捐陽壽十年,方可得雨。」撫軍依照他的話去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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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道士:道教的出家或修行者。
- 公:對男子或官員的尊稱。
- 某:不具名或姓名不詳的人。
- 曰:說。
原文至期,道士登壇,呼一童子近前,令其伸手,畫三符於掌中,囑曰:「至某處田中,見白衣婦人便擲此符,彼必追汝,汝以次符擲之;彼再追,汝以第三符擲之;速歸上壇避匿可也。」童子往,果見白衣婦,如其言,擲一符。婦人怒,棄裙追童。童擲次符,婦人益怒,解上衣露兩乳奔前。童土擲三符,忽霹靂一聲,婦人褻衣全解,赤身狂追。童急趨至壇,而婦人亦至。道人敲令牌喝曰:「雨!雨!雨!」婦人仰臥壇下,雲氣自其陰中出,彌漫蔽天,雨五日不止。道士覆以錦被。婦漸蘇,大恚恥,曰:「我某家婦,何為赤身臥此?」撫軍備衣服令著,遣老嫗送歸,以百金酬其家。
白話譯文至期,道士登壇,呼一童子近前,令其伸手,畫三符於掌中,囑說:「至某處田中,見白衣婦人便擲此符,彼必追汝,汝以次符擲之;彼再追,汝以第三符擲之;速歸上壇避匿可也。」童子往,果見白衣婦,依照他的話去做,擲一符。婦人怒,棄裙追童。童擲次符,婦人益怒,解上衣露兩乳奔前。童土擲三符,忽霹靂一聲,婦人褻衣全解,赤身狂追。童急趨至壇,而婦人亦至。道人敲令牌喝說:「雨!雨!雨!」婦人仰臥壇下,雲氣自其陰中出,彌漫蔽天,雨五日不止。道士覆以錦被。婦漸蘇,大恚恥,說:「我某家婦,何為赤身臥此?」撫軍備衣服令著,遣老嫗送歸,以百金酬其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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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事後問道士,道士曰:「孛星女身而性淫,能為雲雨,居天上亦赤體,惟朝北斗之期始著衣裳。是日下降田間,以符攝入某婦之身,使替代而來;又激怒之,使雷雨齊下。然用法太惡,必遭陰遣矣。」不數年,道士暴亡。
白話譯文事後問道士,道士說:「孛星女身而性淫,能為雲雨,居天上亦赤體,惟朝北斗之期始著衣裳。當天下降田間,以符攝入某婦之身,使替代而來;又激怒之,使雷雨齊下。然用法太惡,必遭陰遣矣。」不數年,道士暴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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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吾: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