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8 · 第 14 篇

偷雷錐

約 1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8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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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杭州孩兒巷有萬姓甚富,高房大廈。一日,雷擊怪,過產婦房,受汙不能上天,蹲於園中高樹之頂,雞爪尖嘴,手持一錐。人初見,不知為何物;久而不去,知是雷。萬戲諭家人曰:「有能偷得雷手中錐者,賞銀十兩。」眾奴嘿然,稱不敢;一瓦匠應聲去。先取高梯置牆側,日西落,乘黑而上。雷方睡,匠竟取其錐下。主人視之:非鐵非石,光可照人,重五兩,長七寸,鋒棱甚利,刺石如泥。苦無所用,喚鐵工至,命改一刀,以便佩帶。方下火,化一陣青煙,杳然去矣。俗:「天火得人火而化。」信然。
白話譯文杭州孩兒巷有一戶萬姓富家,住在高樓大宅裏。一天,一個雷怪經過產婦的房間,受了污穢,無法返回天上,只得蹲在花園一棵高樹頂端。牠長着雞爪和尖嘴,手中拿着一把錐子。眾人起初不知道那是甚麼怪物,見牠一直不走,才認出是雷。萬家主人開玩笑地對家人說:「誰能偷到雷手裏的錐子,我賞他十兩銀。」僕人們默不作聲,都說不敢,只有一名瓦匠立刻答應。他先把高梯架在牆邊,等太陽西沉,便摸黑爬上去。雷正在睡覺,瓦匠竟真的取走錐子,帶回地面。主人一看,錐子非鐵非石,光亮得能照見人影,重五兩、長七寸,鋒刃極其銳利,刺進石頭就像插入泥土。主人苦於不知它有甚麼用途,便叫鐵匠來,想把錐子改造成一把刀,方便隨身佩帶。誰知剛放進火裏,錐子便化成一陣青煙,消失得無影無蹤。俗話說:「天火遇上人間的火便會化去。」看來確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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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:對男子或官員的尊稱。
  • :不具名或姓名不詳的人。
  • :於是、才。
  • :全都。
  • :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