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8 · 第 26 篇

黑煞神

約 2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8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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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桐城農民汪廷佐,耕雙岡圩。發一古墓。得古鼎、銅鏡等物。攜歸家,置鏡几上,徹夜通明,以為寶也,與其妻加愛護焉。
白話譯文桐城農民汪廷佐在雙岡圩耕作,掘出一座古墓,得到古鼎、銅鏡等物,帶回家中。銅鏡放在几上,整夜發出亮光,他視為寶物,夫妻都珍愛不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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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原文亡何,汪入街市,路見猙獰黑面者,長丈餘,拳毆之曰:「我黑煞神也,汝盜陸小姐墓,當死。小姐乃元祐元年安徽陸公女。陸作官有善政,小姐夭亡,上帝憐之,囑我營護其墳,命小姐往徽州司一路痘疫事。汝敢乘我與小姐外出,而盜其所有耶!」言畢,仆地昏迷,路人舁之至家,疽發於背。小姐亦附其妻身大罵。舉家哀求,欲延高為設。小姐曰:「不必,汝村農無知。既自知罪,但速將鼎、鏡等物送歸原所,別買棺安葬我骨,可以恕汝。但我已為冥司痘神,應享,此段公案,須立一碑,曉示村民,永照靈應。城中貢士姚翌佐,人品端方,人所敬信,須往求其作記,方免汝死。」汪叩頭曰:「前發墓時,但見鼎鏡等物,實不見有骸骨。此時雖買新棺,將從何處撿小姐骨耶?」小姐曰:「我年少女子,骨脆,歲又久遠,故已化矣。然我骨所化之土,堅潔不汙,有金色光。汝往坑中取土,映日視之,便有識別,可以改葬。」汪如其言,試之果然,即為禮葬。往告姚貢生,姚亦夜有所夢,乃作記立碑,而汪疽愈。
    白話譯文不久汪廷佐進市集,路上遇見一名面目猙獰、身高一丈多的黑人,被對方揮拳毆打。那人自稱黑煞神,說汪盜掘陸小姐墓,理當處死。陸小姐是元祐元年安徽陸公之女;陸公為官有善政,女兒早夭,上帝憐憫,命黑煞神守護墳墓,又派小姐到徽州掌管一路痘疫。汪竟趁二者外出偷走墓中物品。說完汪倒地昏迷,被路人抬回家,背上生出毒瘡。陸小姐也附在汪妻身上大罵。全家哀求並想請高設齋,小姐說村農無知,只要立即把鼎鏡送回原處,另買棺木安葬她的遺骨,便可寬恕;但她已是冥司痘神,應受,還須立碑把此事告知村民。城中貢士姚翌佐品行端方,受人敬信,必須請他撰文,汪才能免死。汪說掘墓時沒見骸骨,不知新棺要收殮甚麼。小姐解釋自己年少骨脆,又年代久遠,骸骨已化成泥土;那些泥土堅潔不污,帶金色光澤,迎着日光便能辨認。汪照做果然找到,隨即隆重改葬,再告知姚貢生。姚夜裡也得一夢,於是作記立碑,汪的毒瘡便痊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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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齋醮:道教設壇祭禱的儀式。
    • 太守:古代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。
    • 先生:對有學問者或長者的尊稱。
    • 香火:祭祀神佛時所燃的香,也引申為祭祀活動。
    • :佛教出家人。
    原文此事江寧太守章公攀桂所言。章,桐城人也。
    白話譯文此事由江寧太守章攀桂所述;章公也是桐城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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