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8 · 第 29 篇
石灰窯雷
原文湘潭縣西二十里,地名石灰窯。翁家頗小康,無子,有二女,贅婿相依。翁販穀粵西,買妾歸,腹有孕矣。其次女夫婦私議:「若得男,輩豈能分翁家財?」陽與妾厚,而陰設計害之。及分娩,得男,落地死。翁大恨,以為命不宜子,不知其次女賄穩婆扼吭絕之也。翁痛不已,解衣裹死兒,瘞之後圃。次女與穩婆心猶未安,往啟視之。忽霹靂一聲,女,而死兒蘇矣;穩婆亦焦爛,猶未死。眾問得其故。,穩婆亦亡,若天故遲死之,取有供狀以戒世者。葬女逐婿,分給錢粟使歸。舟抵中流,怪風起,婿亦溺死,前後數日。
白話譯文湘潭縣西面二十里有個地方名叫石灰窯。當地位老人家境小康,沒有兒子,只有兩個女兒,並招女婿入贅共同生活。老人到粵西販賣穀物,買了一名已有身孕的妾侍回家。二女兒夫婦私下商議:「她若生下男孩,我們哪還能分到老人家的財產?」於是表面上對妾侍十分親厚,暗中卻設法加害。妾侍分娩時果然生下男嬰,孩子一落地便死了。老人悲恨交加,以為自己命中不該有兒子,卻不知道是二女兒買通穩婆,扼住嬰兒喉嚨把他殺死。老人悲痛不止,脫下衣服包裹死嬰,埋在後園。二女兒和穩婆仍不放心,前去挖開察看。忽然一聲霹靂,二女兒當場身亡,死嬰卻甦醒過來;穩婆也被雷火燒得焦爛,但尚未斷氣。眾人追問,才知道事情原委。第二天穩婆也死了,彷彿上天故意讓她遲一日才死,好留下口供警戒世人。老人安葬女兒後趕走女婿,給他一些錢糧讓他離開。女婿的船到江心時忽起怪風,他也溺水身亡;這些事前後只相隔數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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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某:不具名或姓名不詳的人。
- 翌日:第二天。
- 乃:於是、才。
- 斃:死亡。
- 吾: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