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9 · 第 9 篇

狐仙知科舉

約 2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9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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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錢方伯琦、蔡觀察應彪未第時,有友吳招飲。其家素奉狐。二人與群客至其家,候至日晚,腹已枵矣,不見酒肴,心以為疑。少頃,主出,有愧色,:「今日飲諸,肴已全備,忽為狐攝去,奈何?」眾客疑吳惜費,以狐為推。蔡:「主人若果治具,必有水漿痕跡,盍往廚房視之?」往驗,則餘火未熄,盤碗薑豉之物尚在,始知吳非誑言。眾客欲散,獨蔡大呼:「果狐在此,我有一言奉問:今年乙卯秋闈,我輩皆下場人,如有一個中者,狐還我酒肴;如無一人中者,狐竟全之。我等亦沒興在此飲酒。」言畢,出。未久,主人大笑來:「恭喜諸,酒肴都全還在案矣,今年必有中者。」於是群客歡飲而罷。是年,錢登第,蔡遲一科。
白話譯文錢琦方伯、蔡應彪觀察尚未中第時,朋友吳邀飲。吳家一向奉狐。二人與眾客到達,等到天晚已飢腸轆轆,仍不見酒菜,心中疑惑。不久主人愧疚地出來,說菜餚早已備好,忽被狐攝走。眾客懷疑吳吝惜費用,以狐作藉口。蔡說若真準備過,廚房必有水漬痕跡;眾人查看,餘火未熄,盤碗薑豉仍在,才知不是說謊。眾客想散,蔡獨自高喊:若狐真在,今年乙卯鄉試眾人都會下場;若其中一人中舉,就把酒菜歸還,若無人中,任由全吃掉,眾人也無興在此飲酒。說完走出。不久主人大笑來報,酒菜已全回案上,今年必有人中。眾客歡飲而散。當年錢中舉,蔡遲一科才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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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:傳說中修煉得道、能超脫凡俗的人。
  • :對男子或官員的尊稱。
  • :不具名或姓名不詳的人。
  • :吃。
  • :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