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11 · 第 2 篇

劉貴孫鳳

約 2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十一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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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阜陽王尹,遣家人劉貴偕役孫鳳至江寧公幹。鳳素強悍,好管世上不平事。正月二日,貴邀鳳晨飲淮清橋,鳳於稠人中戟手罵曰:「新歲非索債之時,酒店非肆毆之地,渠可欺,我不可欺!」為扯拽衛護之狀。同伴不解其故,方欲問之,鳳忽瞑目云:「彼負我債,我遲至數十年,蹤跡七千餘里,今才獲之。干汝何事,乃為放去?汝既放彼,汝當代償。」語畢,自批其頰,眾共持之。俄而口涎目瞪,頹然倒地,眾舁之旋寓。
白話譯文阜陽王縣令派家人劉貴和差役孫鳳到江寧辦公。孫鳳一向強悍,最愛干預世間不平之事。正月初二,劉貴邀孫鳳早上到淮清橋喝酒。孫鳳忽然在擁擠的人群中伸手指罵:「新年不是討債的時候,酒店也不是隨意打人的地方。你能欺負他,卻不能欺負我!」同時作出拉扯、護住旁人的動作。同伴不明白發生甚麼事,正想詢問,孫鳳忽然閉上眼睛,換了口吻說:「那人欠我的債。我等了幾十年,追蹤七千多里,今天才把他捉住。關你甚麼事,竟把他放走?既然是你放了他,便應由你代為償還。」說完,孫鳳不停摑自己耳光,眾人一同上前按住他。不久,他口吐涎沫、雙眼圓瞪,突然倒在地上。眾人把他抬回住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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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  • 人物指代:古文常省略主語,代詞實際所指仍須按前後文逐句核定。
  • 版本提示:篇名、異體字與斷句目前依維基文庫文本,仍宜對照影印底本。
原文少頃蘇云:「我入店見市中一人,額有血痕,狀類乞丐,手捽一儒生討債,捶吐交下。儒生不勝痛,遍向市人求救,無一應者。我心不平,忿然大罵。其人驚釋手,儒生趨避我右。其人來奪,我拳揮之。格鬥間,儒生遂走,不知所往。不料索債人遂為我祟,然彼時不備,故為所欺。今若再來,當痛捶之。」因以馬鞭自衛。眾見其無恙,稍稍散去,惟貴與同處。
白話譯文過了一會兒,孫鳳醒來說:『我進店時看見市上有個額頭帶血、模樣像乞丐的人,正抓住一名儒生討債,一邊捶打,一邊朝他吐唾沫。儒生痛得受不了,向四周所有人求救,卻沒有人理會。我心中不平,便憤怒地大罵。那人吃了一驚,鬆開了手;儒生趕緊躲到我右邊。那人過來搶人,我便揮拳打他。雙方搏鬥時,儒生趁機逃走,不知去了哪裡。不料討債人因此向我作祟。我剛才沒有防備,才被他制住;他若再來,我一定狠狠揍他。』孫鳳於是拿着馬鞭防身。眾人見他已無大礙,漸漸散去,只有劉貴留下陪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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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原文抵暮。鳳語貴曰:「其人至門外矣。」方執鞭欲起,而手足皆若被縛,批頰詈罵如前。貴窘揖鳳而言曰:「汝為何人?渠負汝何債,我當代償。」鳳曰:「我名王保定,儒生名朱祥,前世負我身價,非錢債也。本與鳳無干,鳳不合強預他人事,故我怒而淩之。承汝代償,果豐,足我勾當,我即去;否則,並將及汝。」貴大恐,廣集同伴,買冥鏹數萬。燒畢,乃向貴拱手作謝狀曰:「十年後再獲儒生,還須拉鳳作證。」於是鳳蘇起,而神色散瘁,無復從前矯健矣。
    白話譯文到了傍晚,孫鳳對劉貴說:「那人已來到門外。」他正拿起馬鞭想站起來,手腳卻像被綁住,又像先前一樣摑臉辱罵。劉貴慌忙向孫鳳作揖,問附在他身上的鬼:「你是甚麼人?他欠你甚麼債?我願替他償還。」孫鳳借鬼的口回答:「我名叫王保定,那個儒生名叫朱祥。他前世欠我一筆關乎身命的債,不是錢債。這件事本來和孫鳳無關,是他不該強行干預別人的事,我才發怒欺凌他。既然你願意代償,只要祭品果真豐厚,足以辦妥我的事,我便離開;否則連你也要受牽連。」劉貴十分害怕,召集眾多同伴,買來數萬冥錢焚燒。燒完後,孫鳳向劉貴拱手,作出道謝的樣子,又說:「十年後我再捉到那個儒生,還得拉孫鳳來作證。」說完,孫鳳甦醒過來,神色渙散憔悴,再也不像從前那樣矯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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