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12 · 第 7 篇
鎮江某仲
原文某仲,鎮江人,兄弟三人。伯無子,仲有子,七歲看上元燈,失去,不知所往。仲悶甚,攜資貿易山西,並冀訪子耗。去數載未歸,飛語謂仲已死。仲妻不之信,乞叔往尋。
白話譯文鎮江某家有兄弟三人。長兄沒有兒子,二弟有個七歲兒子,在元宵觀燈時走失,不知去向。二弟十分苦悶,帶着本錢到山西經商,也希望打聽兒子的消息。他離家數年未歸,外面流傳他已死去。二弟的妻子不相信,請三弟前往尋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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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金:古文中常指銀兩或錢財,不一定是黃金。
-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- 人物指代:古文常省略主語,代詞實際所指仍須按前後文逐句核定。
原文伯利仲妻年少可鬻,詭稱仲凶耗已真,旅櫬將歸,勸仲妻改適,仲妻不可,蒙麻素於髻,為夫持服。伯知其志難奪,潛與江西賈人謀,得價百餘金,令買仲妻去,戒曰:「個娘子要強取。黑夜命輿來,見素髻者挽之去,速飛棹行也。」歸語其妻,意甚自得。伯故避去,仲妻見伯狀,知有變,甫黑即自經於梁,懸梁作聲,伯妻聞之奔救,恐虛所賣金也。抱持間,仲妻素髻墜地,伯妻髻亦墜。適賈人轎至,伯妻急走出迎,摸地取髻,誤戴素者。賈人見素髻婦,不待分辨,徑搶以行。伯歸,悔無及,噤不能聲。
白話譯文長兄見弟媳年輕,想把她賣掉,便謊稱二弟死訊已確,靈柩即將從外地運回,勸她改嫁。弟媳不肯,反在髮髻上蒙麻戴孝,替丈夫守喪。長兄知道她心意難改,暗中跟江西商人談妥,以百多兩銀把她賣掉,囑咐道:「這女子必須強行帶走。天黑後派轎子來,看見戴白孝髻的婦人便拖走,立即乘快船離開。」他回家把計劃告訴妻子,十分得意,自己故意避開。弟媳見長兄神情有異,知道將有變故,天剛黑便在梁上自縊。長嫂聽見響聲,怕收來的賣妻銀落空,趕去救她。長嫂抱住弟媳救援時,弟媳的白孝髻掉到地上,長嫂自己的髮髻也掉了。恰逢商人的轎子到來,長嫂急忙出去迎接,摸黑撿髻時誤戴了白色那個。商人看見戴白髻的婦人,不加分辨便把她搶走。長兄回來後悔也來不及,嚇得說不出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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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仲自晉歸,途如廁,見布袱裹五百金在地,心計此必先登廁者所遺,去應不遠,盍俟諸。未幾,遺金者果至,遂與之。其人感德,分以金,不受;乃邀仲偕行。數日,抵其家,具雞黍,命一子一女出拜。仲視其子,宛然己子也;問之,良是。蓋仲子失去時,為人所賣,遺金者無子,買為己子,十餘年矣。仲持之泣下,遺金者曰:「若攜子去,我女即許汝子為媳婦。」
白話譯文二弟從山西回來,途中如廁時看見地上有個布包,裏面裹着五百兩銀子。他猜是剛才如廁的人遺下,應該還沒走遠,便留下等候。不久,失主果然回來,二弟把銀子交還。失主感激他的品德,要分銀相贈,他不肯接受,失主便邀他同行。幾天後抵達失主家,主人備好飯菜,叫一子一女出來拜見。二弟看那男孩,竟宛如自己的兒子;追問之下,果然正是。原來孩子走失時被人賣掉,失主沒有兒子,買來當作養子,至今十多年。二弟抱着孩子流淚,失主說:「你可以把兒子帶走,我就把女兒許配給他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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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仲歸,將渡江,見一人落於水,呼救,無應者,群攫其資。仲惻然,亟呼曰:「孰肯救者,我募以金!」救起視之,是季弟也。季承嫂命尋仲,伯並利其死;曩之落水,有擠之者,伯所使也。仲知其情,攜弟與子歸。入門,伯見之,亡去。
白話譯文二弟回程準備渡江時,看見一人落水呼救,沒有人肯理會,旁人反而搶奪他的財物。二弟心生憐憫,大喊:「誰肯救人,我出錢酬謝!」把人救起一看,竟是三弟。三弟奉嫂子之命尋找二哥,長兄卻認為三弟死去對自己也有利,便派人把他推落水。二弟知道內情後,帶着三弟和兒子回家。長兄見他們進門,立即逃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