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12 · 第 12 篇
王老三
原文江西陶悔庵行五,妻某氏,偶與姑口角,忽騰身而坐屋瓦上,大笑不止。再三招之,始下,口作北京男子音曰:「我天津衛王老三,誰人不知?年一百三十歲矣!從北遷南,住此已七十年。此屋是翰林蔣士銓故居,我猶見其初生時也。」家人聞之大駭,問:「汝鬼耶,狐耶?」曰:「我非鬼非狐,乃半仙也。我所住處被汝家五爺拆毀,使我無安身之所。我權立瓦簷七日,既凍且餓,不得不借寓你家娘子身上,速買麵來療饑。」與之麵,一啖五斤。五爺者,悔庵也,問:「五爺並未拆房,何得云爾?」曰:「所拆者東廂庭柱下是也。」先是悔庵得古錢千文,欲其生青綠,故掘柱下埋之,不知即此怪所居。問:「既惱五爺,何以不附五爺身上?」曰:「彼手內有印,我畏之,故不敢。」悔庵因而自視其手,有紋正方,平素亦不自知也。
白話譯文江西人陶悔庵在兄弟中排行第五。他的妻子某氏有一次與婆婆爭執,忽然騰身躍上屋頂,坐在瓦面大笑不止。家人再三呼喚,她才下來,卻用北京男子的口音說:「我是天津衛的王老三,誰不認識我?我已一百三十歲,從北方遷到南方,在這裏住了七十年。這房子是翰林蔣士銓的故居,他剛出生時我已經見過。」家人大驚,問他是鬼還是狐狸精。他答道:「我不是鬼,也不是狐狸精,而是半仙。我的住處被你家五爺拆毀,害我無處安身。我只好暫時在屋簷上棲身七天,受凍捱餓,不得不借住在你家娘子身上。快買些麵來給我充飢。」家人給他麵食,他一口氣吃了五斤。五爺就是陶悔庵,他問:「五爺並沒有拆過房子,你為甚麼這樣說?」王老三答道:「被拆的是東廂庭柱下面的住處。」原來陶悔庵早前得到一千枚古錢,想讓錢幣長出青綠色銅鏽,便挖開柱下泥土,把錢埋在那裏,卻不知道那正是怪物居住的地方。有人問:「既然你惱恨五爺,為甚麼不附在他身上?」王老三答道:「他手上有印,我害怕,所以不敢。」陶悔庵這才查看自己的手掌,發現掌紋恰好形成方形,平日連自己也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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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金:古文中常指銀兩或錢財,不一定是黃金。
-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- 人物指代:古文常省略主語,代詞實際所指仍須按前後文逐句核定。
原文陶太夫人責之曰:「汝既自稱半仙,便當知男女有別,何以纏擾我家娘子?」某氏即作男子揖狀曰:「我自知非禮,但不附你家娘子身上,恐所求不遂。因知男女有別,故我夜間不許他睡,教他張著眼,所以避嫌疑也。且我高年修道,豈復再有邪念耶?」問:「何求?」曰:「送我遷居。」問:「作何送法?」曰:「請五爺用有印之手,用紅紙寫『王三先生之神位』,貼向東湖水邊松樹上,則我去矣。」如其言。又曰:「我尚需衣冠才去。」乃向紙店買紙衣冠焚之。又大笑曰:「我布衣也,並未入學,又未捐官,何必用此金頂帽哉?速換!速換!」視店中紙冠,果有金頂,乃去之。悔庵親持紙牌送貼東湖松樹上,聞空中呼謝者再,從此家中平安。
白話譯文陶太夫人責問道:「你既然自稱半仙,就應該知道男女有別,為甚麼還纏着我家媳婦?」陶妻隨即作出男子拱手行禮的姿勢,以王老三的口吻回答:「我知道這樣不合禮法,可是不附在你家娘子身上,恐怕所求的事不能辦成。正因為知道男女有別,我夜裏才不准她睡覺,要她一直睜着眼睛,以免引起嫌疑。況且我年紀老邁,又修道多年,哪裏還會有邪念?」眾人問他有甚麼要求,他說想請人把自己送去另一處居住。眾人再問要怎樣送,他答道:「請五爺用那隻有印的手,在紅紙上寫『王三先生之神位』,貼到東湖水邊的松樹上,我便會離開。」家人照着辦了。王老三又說自己還需要衣冠才肯走,家人便到紙紮店買來紙製衣帽焚燒。王老三卻又大笑道:「我只是平民,既沒有取得生員資格,也沒有捐官,何必給我戴這頂有金頂的官帽?快換掉!」眾人查看從店裏買來的紙帽,果然有金色帽頂,便把它除去。陶悔庵親自拿着紅紙神位,貼在東湖的松樹上,聽見空中接連傳來兩聲道謝。從此陶家平安無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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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問其妻,曰:「我與姑口角時,忽見空中有短而髯者,以手提我至瓦上,此後我不知矣。」怪在家作鬧時,人問休咎,有中有不中,問多則不答,曰:「我答何難,但你輩亦須哀憐娘子,省費些中氣。」閑亦作詩數句,文理粗俗,末落款但云「王三先生高興」六字而已。
白話譯文家人事後詢問陶妻,她說:「我和婆婆爭執時,忽然看見空中有個身材矮小、長着鬍鬚的人,伸手把我提到屋瓦上,此後的事我便全不知道了。」怪物在陶家作鬧期間,別人向他詢問吉凶,預言有時準確,有時不準;問得太多,他便拒絕回答,說:「回答有甚麼難?可是你們也該憐惜娘子,讓她少耗一些元氣。」他閒來還作過幾句詩,文理十分粗俗,末尾只題了「王三先生高興」六個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