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12 · 第 18 篇

夢中破案

約 2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十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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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曹州劉姓,以典當為業。虞城張某,為經理其事已二載矣,少有蓄積。歲暮欲歸,主人留至元旦,乘一青騾去,相訂上元日返曹州。至期不至,劉因遣人促之來。至其家,則云:「未嘗歸也。」家致訟,控至撫按,勒限飭縣捕拿。延至六月矣,公差惶遽無措。
白話譯文曹州有個劉姓商人,以經營當鋪為業。虞城人張某替他管理生意已有年,略有一些積蓄。年終時張某想回家,主人挽留他到元旦,才讓他騎一頭青騾離開,雙方約定上元節返回曹州。到了期限,張某仍未回來,劉某便派人到他家催促;張家卻說:「他從來沒有回來。」劉、張家因此互相控告,案件一直上達撫按衙門。上級限期命縣裡緝捕查辦,拖到六月仍沒有結果,承辦差役焦急得不知所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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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:古代重量或貨幣計量單位,實際價值隨時代而異。
  •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  • 人物指代:古文常省略主語,代詞實際所指仍須按前後文逐句核定。
原文一夕,訪於城南,見有老人偕一年少相謂曰:「月色甚佳,何不向涼亭一行?」曹州南城十數里,舊有涼亭,公差私議:「二人於此時往,倘城門閉,何由而入?」心異之,遂先至彼相伺。未幾,二人果至。聽所言,皆鄰里間瑣事。有頃,少年忽云:「城內劉姓事至今未明,余心竊計,乃西門外賣餅孫姓利其財物,因而害之也。」翁問故,少年云:「餅店在此已數載,今春倏閉,是以疑之。」翁叱云:「此事大有干係,何得妄語?」意甚拂然。旋云:「夜深,可歸矣。」
白話譯文一天夜裡,差役到城南查訪,看見一名老人和一個少年互相說:「今晚月色很好,何不到涼亭走一趟?」曹州城南十多里外原有一座涼亭。差役心想:「二人此刻前去,回來時城門若已關閉,要怎樣進城?」他覺得奇怪,便先到涼亭等候。不久,二人果然來了。差役暗中聆聽,他們談的都是鄰里瑣事。過了一會兒,少年忽然說:「城內劉家那件案子至今仍未查明。依我暗中推想,是西門外賣餅的孫某貪圖張某財物,所以把他殺了。」老人問有甚麼根據。少年說:「孫家的餅店已在這裡開了幾年,今年春天卻突然關門,因此我才懷疑他。」老人喝斥道:「這件事關係重大,怎可胡亂猜測?」神情十分不悅,隨即說:「夜深了,回去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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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原文公差尾其後,行甚速,至南城,門已閉,見二人從門隙入。差亟呼司閽啟鑰入城,則兩人尚在前行。至小弄,少年與翁別,入門,門亦未啟也。復隨翁行二十餘家,亦未啟扉而入。差大驚,叩其戶。半晌翁出,持紙撚,披衣,極困憊之狀。差曰:「適間與少年涼亭看月,何遽睡耶?」翁神色遲疑曰:「看月有之,乃夢中事也。」差復脅之往詣少年,少年出,亦如翁狀,乃拘入縣署,述夢中語。次早,遣二人至某村跡孫姓所居,則青騾宛繫門首也,因鎖拿到縣,一訊而服,遂起贓問抵償焉。
    白話譯文差役跟在二人身後。他們走得很快,抵達南城時城門已經關閉,二人竟從門縫鑽了進去。差役趕緊呼喚守門人開鎖,進城後仍看見二人在前面走。到了一條小巷,少年向老人告別,房門沒有打開便穿門而入。差役又跟着老人走過二十多戶人家,老人同樣沒有開門便進了屋。差役大為震驚,上前敲門。過了很久,老人披着衣服、手持紙捻燈出來,一副剛從熟睡中醒來的疲憊模樣。差役問:「你剛才還和那少年到涼亭賞月,怎麼這麼快便睡下?」老人遲疑地說:「我的確去賞月了,但那是夢裡的事。」差役又迫他一同去找少年;少年出門時也是一副剛睡醒的樣子。差役於是把二人帶到縣署,讓他們說出夢中的談話。第二天早上,官府派二人到某村追查孫某住處,只見張某所騎的青騾果然拴在門前。差役立即把孫某鎖拿到縣,一經審訊,他便供認罪行。官府追回贓物,依法判他抵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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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原文此乙巳夏間事。曹州守吳忠誥向為綏德州牧,與嚴道甫善,告道甫也。
      白話譯文這是乙巳年夏天發生的事。曹州知州吳忠誥從前任綏德知州時和嚴道甫交好,此事就是吳忠誥告訴嚴道甫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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