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13 · 第 3 篇
歸安魚怪
原文俗傳:張天師不過歸安縣。云前朝歸安某,到任半年,與妻同宿,夜半聞撞門聲,起視之。少頃,登床謂妻曰:「風掃門耳,無他異也。」其妻認為己夫,仍與同臥,而時覺其體有腥氣,疑而未言。然自此歸安大治,獄訟之事,判若神明。
白話譯文民間相傳張天師從不經過歸安縣。據說前朝某位歸安到任半年後,一夜與妻子同睡,半夜聽見撞門聲,便起身察看。不久他回到床上,告訴妻子只是風吹門,沒有異常。妻子以為仍是自己的丈夫,便和他一起睡下,只是不時覺得他身上帶着腥味,心中疑惑卻沒有說破。從此歸安治理得極好,審理訴訟判斷如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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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知縣:一縣的行政長官。
-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- 人物指代:古文常省略主語,代詞實際所指仍須按前後文逐句核定。
原文數年後,張天師過歸安,知縣不敢迎謁。天師曰:「此縣有妖氣。」令人召知縣妻,問曰:「爾記某年月日夜有撞門之事乎?」曰:「有之。」曰:「現在之夫,非爾夫也,乃黑魚精也。爾之前夫已於撞門時為所食矣。」妻大駭,即求天師報仇。
白話譯文數年後張天師經過歸安,知縣不敢前往迎接。天師說縣內有妖氣,命人召來知縣妻子,問她是否記得某年某月某夜有人撞門。她回答記得。天師說:「你現在的丈夫不是原來的丈夫,而是一條黑魚精。你前夫在撞門那一刻已被牠吃掉了。」妻子大驚,立即請求天師替她報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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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天師登壇作法,得大黑魚,長數丈,俯伏壇下。天師曰:「爾罪當斬,姑念作令時頗有善政,特免汝死。」乃取大甕囚魚,符封其口,埋之大堂,以土築公案鎮之。魚乞哀,天師曰:「待我再過此則釋汝。」天師自此不復過歸安云。
白話譯文張天師登壇作法,擒得一條長數丈的大黑魚,俯伏在壇下。天師說:「按你的罪本應處斬,但念在你任知縣時頗有善政,特別免你一死。」於是取來一口大甕,把魚囚在裡面,以符封住甕口,埋在大堂下,再用泥土築成公案壓住。魚精哀求釋放,天師說等他下次再經過歸安便放牠出來;可是張天師此後再也沒有經過歸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