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14 · 第 15 篇

怪詐人父

約 2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14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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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李玉雙孝廉家有婢,名春雲,頗有姿,年十五,李欲納為妾,與其妻有成說矣。春雲白日見瓦上一男子下,擁其髻而嗅之:「髮甚香,當大貴,宜從我,勿從主人。主人處窮儒,雖中舉,不過一教官終耳。你向主人言,命其讓我,且供我酒饌,我便贅家。」玉雙聞之大怒,然亦無如何。是夜,怪竟來與婢配合。婢求主人具酒饌,如其言,則日夜安寧;否則,飛磚擲瓦之禍畢作。玉雙不得已,與人謀將此屋招人承買。玉雙於望橋施氏,不常在家。一日者,商人孫耕文來看屋,敲門,有蒼鬚老翁衣灰鼠袍出迎,搖手:「此屋是我祖遺,並未出賣,勿聽小兒玉雙妄語,私相授受,將來要受訟累。」孫大駭,走告玉雙,責以「父在,子不得自專。」玉雙:「先君亡已十餘年,家中並無此翁。」知為怪所揶揄,冒認為父,彼此大笑。
白話譯文孝廉李玉雙家有個婢女名叫春雲,頗有姿色,十五歲。李玉雙想納她為妾,已和妻子說定。一天白晝,春雲看見一個男子從屋瓦上走下來,抱住她的髮髻嗅了嗅,說:「你的頭髮很香,將來應當大富大貴,應該跟我,不要跟主人。你主人只是個在外設的窮儒生,即使中了舉人,終身也不過做個教官。你去告訴主人,叫他把你讓給我,再供我酒菜,我便入贅你家。」李玉雙聽後大怒,卻也無可奈何。當晚,怪物竟來和春雲交合。春雲要求主人備辦酒菜;照辦時,日夜便平安,否則怪物就拋磚擲瓦,鬧得不可收拾。李玉雙迫不得已,和人商量把房屋賣掉。他平日在望橋施家設,不常在家。一天,商人孫耕文來看房,敲門後,一名灰白鬍鬚、身穿灰鼠皮袍的老翁出來迎接,擺手說:「這房子是祖先留下的,並沒有出售。不要聽小兒玉雙胡說,私下交割,將來會惹上官司。」孫耕文大驚,跑去告訴李玉雙,還責備他:「父親在世,兒子不得擅自作主。」李玉雙說:「先父已去世十多年,家中根本沒有這個老翁。」大家才知道是怪物戲弄人,冒充他的父親,彼此都笑了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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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:傳說中修煉得道的人。
  • :受聘在別人家中教書。
  • :於是、才。
  • :說。
  • :你。
原文自後,人知屋有怪,屢賣不成。玉雙乃命婢父母領女還家,勿索身價。婢剺面剪髮,誓不肯歸。其母慮為怪所害,以繩縛之,捆載還家,另嫁一士人。怪竟不來。
白話譯文此後眾人知道屋裏有怪物,房子多次都賣不出去。李玉雙便叫春雲的父母把女兒領回家,也不要他們償付身價。春雲割傷自己的臉,又剪掉頭髮,發誓不肯回去。母親怕她被怪物所害,用繩子把她綁起來,載回家中,另嫁給一名讀書人。怪物此後竟沒有再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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