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16 · 第 11 篇
鬼衣有補褂痕
原文常州蔣某,在甘肅作縣丞。乾隆四十五年,甘肅回回作亂,蔣為所害,三年音耗斷矣。其侄某,開參店於東城。忽一日午後,蔣竟直入,布裹其頭,所穿衣有釘補褂舊痕,告其侄曰:「我於某月日為亂兵所害,屍在居延城下,汝可遣人至其處棺殮載歸。」指其僕曰:「此小兒亦是劫數中人,我現在陰間雇用之,每年給工食銀三。」其侄大驚,唯唯聽命。鬼命小僮取火吃煙,旋即不見。侄即遣人載其棺歸,啟視之:頭骨斫作數塊,身著紅青緞褂,隱隱有補褂一方痕跡。
白話譯文常州蔣某在甘肅任縣丞。乾隆四十五年,甘肅回民作亂,蔣某遇害,此後三年音訊全無。他有個侄子在東城開參店。一天午後,蔣某忽然徑直走進店裡,頭上裹着布,所穿衣服留有舊日縫補過的痕跡。他告訴侄子:「我在某月某日被亂兵殺害,屍體在居延城下。你可派人到那裡收殮入棺,運回家鄉。」他又指着自己的僕人說:「這孩子也在劫難中死去。我如今在陰間僱用他,每年給三工食銀。」侄子大吃一驚,連聲答應。鬼叫小僮取火來吸煙,隨即消失。侄子立即派人把棺材運回來,開棺一看,頭骨已被砍成幾塊,身上穿着紅青緞褂,衣上隱約可見一方補丁的痕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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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兩:古代重量或貨幣計量單位,實際價值隨時代而異。
-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- 人物指代:古文常省略主語,代詞實際所指仍須按前後文逐句核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