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17 · 第 6 篇

天台縣缸

約 1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十七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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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天台縣署中,到任官空三堂而不居,讓與一缸居之,相傳為前朝故物。缸有神靈,能知人禍福。凡縣尹到任,必行三跪九叩禮祭之,否則作祟。官當升遷,則缸先憑空而起,若有繫之者;當降革,則缸先下降,漸入土中。平時缸離地寸許,從不著土。余心疑焉。
白話譯文天台縣署內,歷任官員都空置三堂不住,把它讓給一口缸,相傳是前朝古物。據說缸有神靈,能預知人的禍福;縣令到任必須以三跪九叩禮祭祀,否則便會作祟。官員將升遷時,缸會先憑空升起,彷彿被繩索吊住;將遭降職革職時,缸則先下降,逐漸陷入土中。平日缸約離地一寸,從不觸地。作者對此很懷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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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  • 人物指代:古文常省略主語,代詞實際所指仍須按前後文逐句核定。
  • 版本提示:篇名、異體字與斷句目前依維基文庫文本,仍宜對照影印底本。
原文壬寅春,遊天台山,地主鍾公醴泉邀飲署內,酒後言曰:「署中二古物,盍往一觀?」書室西有老桂參天,旁懸一匾,乃明天啟四年邑宰陳命眾題額。轉過三堂,則缸神所居,其大如鼓,一黃沙粗缸耳,中有小穴。吏云:「此神口也,牲血涔涔,皆歷年來所享雞豕。」余以扇擊之,聲鏗然;以竹片試其底,毫不能入,並非離地者。鍾公駭然,余笑曰:「我擊之,我試之,缸當禍我,不禍君也。」已而寂然。此缸載《天台縣志》中。
白話譯文壬寅年春,作者遊天台山,地主鍾醴泉邀他到縣署飲酒。酒後鍾說署內有兩件古物,何不去看看。書室西面有棵高聳老桂,旁懸明代天啟四年縣令陳命眾題寫的匾額;繞過三堂,便是缸神所在。那只黃沙粗缸大如鼓,中間有個小孔。差役說這是神的嘴,孔內牲血淋漓,都是歷年享用雞豬祭牲留下的。作者用扇子敲缸,聲音鏗然;又用竹片試探缸底,完全插不進去,證明缸並非離地。鍾公十分驚駭,作者笑說:「是我敲它、試它,缸若降禍也該禍我,不會禍你。」後來一直平安無事。這口缸亦見載於《天台縣志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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