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17 · 第 8 篇
雷誅王三
原文常州王三,積惡訟棍也。董怡曾到任,首名訪拿,王三躲避。其弟名仔者,武進,正在娶親,新人入門,而差役拘王三不得,遂拘其弟往,管押班房。王三知家屬已去,則官事稍鬆,乃夜入弟室,冒充新郎,與弟婦成親。
白話譯文常州王三是作惡多端的訟棍。董怡曾一上任便把他列為首要緝捕對象,王三躲了起來。他弟弟王仔是武進,正在成婚;新娘剛進門,差役抓不到王三,便把弟弟拘到班房。王三知道家屬被抓後追捕會稍為放鬆,竟在夜裡潛入弟弟房中,冒充新郎與弟媳圓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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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太守:府級地方長官的舊稱,文中多指知府。
- 生員:明清時經考試取得資格、進入官學的讀書人。
-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原文次日,差役帶其弟上堂。太守見是柔弱書生,湣其無辜,且知其正值新婚,作速遣還。寬限一月訪拿王三。其弟入室慰勞其妻,妻方知此是新郎,昨所共寢者非也,羞忿縊死。其岳家要來吵鬧,而赧於發揚,且明知非新郎之罪,乃曰:「我家所賠贈衣飾,須盡入棺中,我才罷休。」新郎舅姑哀痛不已,一一從命。王三聞之,又動欲念,伺其攢殯之處,往發掘之。開棺,婦色如生,乃剝其下衣,又與淫汙。汙畢,取其珠翠首飾藏裹滿懷,將奔上路。忽空中霹靂一聲,王三震死,其婦活矣。
白話譯文翌日差役把王仔帶上堂。太守見他只是柔弱書生,憐憫其無辜,又知道正在新婚,立即放他回去,寬限一個月再捉王三。王仔回房安慰妻子,妻子這才知道眼前才是真新郎,昨夜同睡另有其人,羞憤上吊。岳家本想爭鬧,又羞於張揚,也知道不是新郎的罪,只要求陪嫁衣飾全放入棺中才肯罷休。夫家公婆悲痛照辦。王三聽聞後又起淫念,等候安葬,到墓地掘棺。開棺見婦人面色如生,竟剝去下衣再次姦污,又把珠翠首飾塞滿懷中準備逃走。忽然霹靂一響,王三被雷擊死,婦人卻活了過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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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次早,管墳人送信於其弟家,迎歸完娶。太守聞之,命斫王三骨而揚其灰。
白話譯文翌晨守墳人到王仔家報信,家人把女子接回,完成婚事。太守得知後,下令砍碎王三屍骨,把骨灰揚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