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17 · 第 20 篇
虎銜文昌頭
原文陝西興安州民某六月娶妻,天大暑,路遠,新婦以紅巾裹首,不勝悶熱,暴死車中。其父母悲甚,買棺殮之。不便仍舁至家,乃厝之城外古廟後。棺不甚堅厚,會大雨,涼氣浸入棺中,女復活,哼嚀有聲。廟中僧師徒二人聞而視之,啟其棺,嫣然美婦也。扶起,以湯藥灌蘇,抱女入寺。其徒思獨占此女,囑師買酒,飲半醉,持斧斫殺之,即以女棺盛其師屍置廟後,而負女逃居別村文昌祠,蓄髮為火居。
白話譯文陝西興安州一名男子在六月娶妻,當天天氣酷熱,路途又遠,新娘用紅巾包頭,受不住悶熱,突然死在車中。父母十分悲痛,買棺木把她收殮;因不便再把棺木抬回家,便暫厝在城外古廟後方。棺木不甚牢固,正好遇上大雨,涼氣滲入棺內,新娘竟然甦醒,發出呻吟。廟中一對僧人師徒聽見聲音,前來察看,打開棺木後發現是個美貌女子,便把她扶起,用湯藥灌救,抱進寺中。徒弟想獨佔女子,便叫師父去買酒,待他喝到半醉,拿斧頭把他砍死,再用女子原來的棺木盛載師父屍體,放回廟後。徒弟背着女子逃到別村的文昌祠,蓄髮冒充在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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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道士:道教修行者;志怪故事中也可能指施法之人。
-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- 人物指代:古文常省略主語,代詞實際所指仍須按前後文逐句核定。
原文逾年,夜,忽有虎跳入祠中,將所塑文昌帝君頭銜去,而遺下乳虎三隻。村鄰喧傳,爭來看虎,女之父母亦至。突見其女,以為鬼也,抱哭良久。女不能隱,具陳始末,且告以占妻殺僧事。其父母控官,訊鞫得實,掘驗僧屍,置其徒於法,女交父母領歸。此事嚴侍讀冬友從陝西歸,親為予言。
白話譯文一年多後的某個夜晚,忽有老虎跳進祠內,把泥塑文昌帝君的頭銜走,卻留下三隻幼虎。村民紛紛傳說此事,爭着來看老虎,女子的父母也來到祠中。兩人突然看見女兒,以為遇到鬼,抱着她哭了很久。女子無法再隱瞞,便把始末全盤說出,也揭發那人強佔自己並殺害僧人的罪行。父母向官府控告,審訊後查明屬實,又掘出僧人屍體驗證,依法處死徒弟,把女子交還父母帶回。這件事是嚴冬友侍讀從陝西回來後親口告訴我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