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19 · 第 11 篇

觀音作別

約 1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十九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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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奉一檀香觀音像,長四寸。余性通脫,不加禮,亦不禁也。有張媽者,奉之尤虔,每早必往佛前,焚香稽首畢,方供掃除之役。余一日早晨,呼盥面湯甚急,而張方拜佛不已,余怒,取觀音像擲地,足蹋之。泣曰:「昨夜夢觀音來別我,云:『明日有小劫,我將他適矣。』今果被君作蹋,豈非數也!」乃送入準提庵。余想:佛法全空,焉得作如此狡獪,必有鬼物憑焉。嗣後,乃不許家人奉佛。
白話譯文供奉一尊四寸高的檀香木觀音像。我性情隨便,既不向它行禮,也不禁止別人供奉。家中有位張媽,信奉尤其虔誠,每天早晨必先到佛像前焚香叩拜,才開始打掃。一天早上,我急着要洗臉水,張媽卻仍在不停拜佛。我一怒之下,把觀音像摔到地上,用腳踐踏。方哭着說:「昨夜我夢見觀音來向我告別,說:『明天有一場小劫,我將要到別處去了。』今天果然被你踐踏,難道不是命數嗎?」她於是把觀音像送進準提庵。我心想,佛法本來講求一切皆空,怎會如此狡猾地預先逃避?必定是有鬼物依附其上。從此我便不許家人奉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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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:古代對妾、歌姬或女子的稱呼。
  •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  • 人物指代:古文常省略主語,代詞實際所指仍須按前後文逐句核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