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19 · 第 19 篇
忌火日
原文曹來殷太史在京師晝寢,夢偉丈夫來拜,自稱「黃昆圃先生」。拉至一處,宮闕巍然,中有尊神,面正方,著本朝衣冠,請曹入見,曰:「吾三人皆翰林衙門官,只行前後輩禮,不行僚屬禮。」坐定目曹曰:「卿十一歲時曾行一大好事,上帝知之,故特召卿到此受職,卿可即來。」曹茫然不記幼所行何事,再三辭,力陳「家寒子幼,故不願來」。尊神甚不悅,旁顧昆圃先生曰:「再向彼勸掖之。」語畢,不顧而入。
白話譯文太史曹來殷在京城午睡,夢見一個高大男子前來拜見,自稱『黃昆圃先生』。黃先生拉他到一處地方,只見宮殿巍峨,裏面有位尊神,臉形端方,穿着本朝衣冠。黃先生請曹來殷入內相見。尊神說:『我們三人都是翰林衙門的官,只行前後輩之禮,不行上下僚屬之禮。』坐下後,尊神看着曹來殷說:『你十一歲時曾做過一件大好事,上帝知道,所以特地召你到這裏任職。你可以立即前來。』曹來殷茫然不記得幼時做過甚麼,再三推辭,極力說明家境貧寒、兒子年幼,因此不願前來。尊神十分不悅,回頭對黃昆圃先生說:『你再勸勸他。』說完不再理會,轉身入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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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更:古代夜間計時單位,一夜分為五更。
-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- 人物指代:古文常省略主語,代詞實際所指仍須按前後文逐句核定。
原文先生拉曹笑曰:「我深知翰林衙門亦甚清苦,卿何戀戀不肯來耶?」曹復哀求。先生曰:「我且為卿說情,似亦可免,但卿此後逢火日不可出門,慎無忘也。」曹問:「尊神何人?」曰:「張京江相公。」問:「何地?」曰:「天曹都察院。」曹驚醒。後每出門,必檢視黃曆,遇火日,雖慶吊事,皆不行。數年後,不甚記憶。
白話譯文黃昆圃先生拉着曹來殷,笑道:『我很清楚翰林衙門也十分清苦,你為何還這樣留戀人間,不肯來呢?』曹來殷再次哀求。黃先生說:『我姑且替你求情,看來也可免去此事;但從今以後,每逢火日,你不可出門,千萬別忘記。』曹來殷問:『那位尊神是誰?』黃先生答:『張京江相公。』又問:『這是甚麼地方?』答道:『天曹都察院。』曹來殷驚醒。此後每次出門,必先查看黃曆;遇上火日,即使有慶賀、弔唁等事,也一概不去。幾年後,他漸漸不大記得這項禁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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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乾隆三十三年臘月二十三日,嚴冬友舍人邀曹至程魚門家作詩會,俗以此日祀灶,遂以為題。席間酒數巡,曹倀然如睡去者,目瞑身仆。群客大驚,疑詩中有侮灶神之語,故神為祟,乃群向灶禮拜祈請。至三更時,曹始蘇,自言「見黑袍人送我回來」。次日,取黃曆視之,二十三日,火日也。
白話譯文乾隆三十三年臘月二十三日,嚴冬友舍人邀曹來殷到程魚門家參加詩會。民間習俗在這天祭灶,眾人便以此為題。席間喝過幾巡酒,曹來殷忽然神情恍惚,像睡着般閉眼倒下。眾客大驚,懷疑他的詩裏有侮辱灶神的句子,所以神明降禍,便一同向灶神禮拜祈求。到了三更,曹來殷才甦醒,自稱『看見一個黑袍人送我回來』。第二天取黃曆查看,二十三日果然是火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