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19 · 第 27 篇
金剛作鬧
原文嚴州司寇某,有戚徐姓者,能持《剛經》。司寇卒後,徐作功德,為誦經,日八百遍。一夕病重,夢鬼役召至閻羅殿,上坐王者謂曰:「某司寇辦事太刻,奉上帝檄,發交我處。應訊事甚多,忽然剛神闖門入,大吵大鬧,不許我審,硬向我要某司寇去。我係地下,剛乃天上神將,我不敢與抗,只好交其帶去。剛竟將他釋放。我因人犯脫逃,不能奏覆上帝,只得行查至地藏王處,方知是汝在陽間多事,替他念《剛經》所致。地藏王曉得公事公辦,無可挽回,故替我攔住剛神,不許再來作鬧,仍將某公解回聽審。所以召汝者,將此情節告知,不許再為誦經。姑念汝也是一片好意,無大罪過,故仍放汝還陽。然妄召尊神,終有小譴,已罰減陽壽一紀矣。」徐大驚而醒。未十年竟卒。
白話譯文嚴州某司寇有個徐姓親戚,能誦持《剛經》。司寇死後,徐某替他做功德,每日誦經八百遍。一天夜裏徐某病重,夢見鬼差把他召到閻羅殿。殿上王者說:「某司寇辦事過分苛刻,上帝下文交到我處,要審問的事很多。忽然剛神闖門進來,大吵大鬧,不許我審,硬要帶走司寇。我主管地下,剛卻是天上神將,不敢抵抗,只得交人。剛竟把他釋放。我因犯人脫逃,無法向上帝覆命,只好一路查到地藏王處,才知道是你在陽間多事,替他念《剛經》造成。地藏王明白公事必須依法辦理,已無法挽回,便替我攔住剛神,不許再來鬧事,仍把司寇押回受審。所以召你來,是要把情況告知,不准再替他誦經。姑且念你出於好意,沒有大罪,仍放你還陽;但擅自召請尊神,終究要受小罰,已判減去十二年陽壽。」徐某大驚醒來,不到十年果然去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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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冥司:傳說中掌管死者與陰間事務的官署。
- 金:古文中常指銀兩或錢財,不一定是黃金。
-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原文吳西林曰:「金剛乃佛家木強之神,黨同伐異,聞呼必來,有求必應,全不顧其理之是非曲直也,故佛氏坐之門外,為壯觀禦武之用。誦此經者,宜慎重焉。」
白話譯文吳西林評論:「金剛是佛門強直固執的神,偏袒同道、排斥異己,聽見召喚必定前來,有求必應,全不理會事情的是非曲直。因此佛家把祂安置在門外,只用來壯大聲勢、抵禦外敵。誦讀這部經的人,應當慎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