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20 · 第 3 篇
謝檀霞
原文連昉者,昭州人,好潔耽吟。友人某邀與同賈楚中,友入肆會計,昉獨守舟次。泊湘源數日,愛江水淨碧,凡衣裳襟帶,都促奴子再三浣濯,而自吟不輟。夜夢身立水上,有好女子蹴波與語,自稱:「謝檀霞,元時人,年十八夭死。父母憐我癖愛此間山水,遂葬於此。今塚沒水噬,遺骨久付泥沙。生時好潔耽吟,與君同癖,宜壽而夭,故得全其神氣,不復輪回,生死介在仙鬼之間。君明日當死於風濤中,妾憐其癖之同也,敢以預告,君可速附他舟回家。」昉驚醒,即治裝,覓下水船抵家。歸後足不出戶,旅聞湘源陷風濤,死數千人,惴惴無已。
白話譯文昭州人連昉愛潔淨,也沉迷吟詩。友人邀他到楚地經商,友人進店算帳時,他獨守船上。船泊湘源數日,他喜愛清碧江水,所有衣服腰帶都催僕人反覆洗滌,自己不停吟詩。夜裏夢見站在水面,一名美貌女子踏浪前來,自稱元代人謝檀霞,十八歲早夭。父母因她酷愛此地山水,把她葬在這裏;如今墳被水侵,遺骨早埋泥沙。她生前同樣愛潔吟詩,雖本應長壽卻早死,因此神氣完整、不再輪迴,處於仙鬼之間。她預告連昉翌日將死於風浪,因二人癖好相同,勸他趕快搭別船回家。連昉驚醒,立即收拾,乘順流船回去。此後足不出戶,後來聽說湘源遭遇風濤,數千人死亡,仍恐懼不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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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- 人物指代:古文常省略主語,代詞實際所指仍須按前後文逐句核定。
- 版本提示:篇名、異體字與斷句目前依維基文庫文本,仍宜對照影印底本。
原文年餘,忽夢吏數人突至其家,責以免脫之罪,謂「冥王赫怒,將重按其事。」昉惶遽甚,許焚冥錢若干,方允緩期。數夕後,鬼使復至,索錢加倍,昉亦允許。
白話譯文一年多後,連昉忽夢見幾名鬼吏闖進家中,責他逃過死劫,說冥王大怒,要重新嚴查。連昉驚惶,答應焚燒若干紙錢,鬼吏才准延期。幾夜後鬼使又來,把索取數目加倍,連昉也答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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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正當焚送之期,方晝寢,忽見檀霞自外入,笑曰:「我來賀君脫難,尋君居址不得,廣為問訊。不圖野水之劫,人數太多,容易蒙混。又喜各府判官新舊交代,我已遣人將君姓名注銷,自今以後,杳無死期。我是數百年英魂,飄泊無耦,願共晨夕。授子服氣之法,不必交媾,如人世之夫婦也。」且曰:「鬼差索詐,不必理他,有我在此。」後遂白日降形其家,周旋如妻妾,不飲不食。
白話譯文到了約定燒紙錢的日子,連昉白天睡覺,忽見謝檀霞從外走入,笑說特來祝賀他脫難。她先前找不到住址,四處打聽;水災死者太多,容易混過名冊,加上各府判官正好新舊交接,她已派人把連昉姓名註銷,從此沒有確定死期。她又說自己是漂泊數百年的英魂,沒有伴侶,願與他朝夕相處,教授服氣法,二人不必像人間夫妻般交合;鬼差勒索也不用理會,有她保護。此後謝檀霞白天也在連家現形,相處如妻妾,卻不飲不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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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久之,昉亦能辟穀,每言禍福輒應,閭里以此敬而奉之。檀霞嫌人世無味,仍偕昉重遊湘中,不知所終。
白話譯文久而久之,連昉也能不吃五穀,預言禍福往往應驗,鄉里因此敬奉他。謝檀霞嫌人世乏味,後來與連昉再遊湘中,從此不知下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