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20 · 第 7 篇
滾經台
原文貴州平越府署內有石台,高七尺,藏佛經十六幅,全書梵字,讀之不可解。相傳訊獄,有事關重大而犯人不伏者,則取經鋪地,令犯人在經上滾過。理直者了然無害,理屈者登時目瞪身僵。數百年來,官恃以斷獄,而獄囚亦無敢輕滾經台者。張文和公第五子景宗,性素愎,抵任後以為妖,拆台焚經。是年子死,次年公亡。
白話譯文貴州平越府衙內有一座七尺高的石台,收藏十六幅佛經,全文都是梵字,沒有人看得懂。相傳審案時,如遇重大案件而犯人不肯認罪,就把佛經鋪在地上,命犯人從上面滾過。若有理,滾過後毫髮無傷;若理虧,便立刻瞪眼僵住。幾百年來,官府都依靠這方法判案,囚犯也沒有人敢輕易滾上經台。張文和公的第五子張景宗性情一向剛愎。他到任後認為石台是妖物,便拆台燒經。當年他的個兒子死去,第二年他也去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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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太守:府級地方長官的舊稱,文中多指知府。
- 兩:古代重量或貨幣計量單位,實際價值隨時代而異。
-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