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20 · 第 16 篇

良豬

約 1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二十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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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江南宿州睢溪口民被殺,投屍於井,官驗無凶手。忽一豬來至馬前,啼甚慘,從役驅之不去。官曰:「畜有所訴乎?」豬跪前蹄若叩首狀,官命隨之行。豬起前導,至一室,排戶入,豬奔臥榻前,以嘴齧地,出刀,血跡尚新。執其人訊之,果殺人者。鄉人義之,各出費養豬於佛舍,號曰「良豬」。十餘年死,寺僧為龕埋焉。
白話譯文江南宿州睢溪口有個百姓被殺,屍體遭人投入井中,官府驗屍後仍找不到兇手。忽然有一頭豬跑到官員馬前,叫聲十分淒慘,隨從怎樣驅趕也不肯離去。官員問道:「你這牲畜是有冤情要申訴嗎?」豬便跪下前蹄,像叩頭一樣。官員命人跟著牠走,豬起身在前帶路,來到一間屋子,推門而入,直奔床前,用嘴拱咬地面,竟挖出一把血跡未乾的刀。官府拘捕屋中人審問,他果然就是殺人兇手。鄉民敬重這頭豬的義行,各自出錢,把牠養在佛寺裡,稱牠為「良豬」。十多年後豬死了,寺僧為牠造龕安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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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  • 人物指代:古文常省略主語,代詞實際所指仍須按前後文逐句核定。
  • 版本提示:篇名、異體字與斷句目前依維基文庫文本,仍宜對照影印底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