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20 · 第 20 篇

驢雪奇冤

約 2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二十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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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乾隆四十三年春,保定清苑縣民李氏女嫁與西鄉張家莊張氏子為室,相距百餘里。李女歸寧月餘,新郎跨驢來迎,令妻騎驢而己步行於後。路經某村,離家僅二十里,緣此村居民素與新郎熟識,必多調笑,且驢亦熟識歸路,張乃令妻先行。
白話譯文乾隆四十三年春,保定府清苑縣一名李姓鄉民的女兒,嫁給百餘里外西鄉張家莊的張家兒子。李氏回娘家住了一個多月後,新郎騎驢來接她。回程時,他讓妻子騎驢,自己步行跟在後面。走到某個村莊時,離家只剩二十里左右。張郎想到村民一向熟識自己,見面必會多加取笑;況且驢也認得回家的路,便讓妻子先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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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里許:約一里左右;「許」表示約數。
  • :古代重量或貨幣計量單位,實際價值隨時代而異。
  • 閱讀提示:本文屬清代志怪筆記,敘述中的鬼神與異象應按作品語境理解。
原文至六七里許,有三岔歧路,過西為張家莊大路,過東則任丘縣界。有一少年控車自西道轆轆而來,係任丘豪富劉某,將張妻驢衝向任丘道上,相逼而行。天漸晚。張妻心慌,問少年曰:「此地離張家莊幾何?」少年答曰:「娘子誤矣。張家莊須向西而去。此是任丘大路,相距數十里。天晚難行,當為娘子擇莊借宿,天明即遣人送往,何如?」張妻無奈,勉強允從。
白話譯文走了六七里左右,前面有一處三岔路口:向西通往張家莊,向東則進入任丘縣境。這時,一名少年駕着車從西邊的路隆隆而來;他是任丘富戶劉某。劉某把張妻所騎的驢逼到任丘方向的路上,緊隨着她前行。天色漸晚,張妻心中慌亂,問少年:「這裡離張家莊還有多遠?」少年回答:「娘子走錯了。張家莊要向西走,這裡是通往任丘的大路,離張家莊已有數十里。天黑後不便趕路,我替娘子找個村莊借宿,明早便派人送你回去,怎麼樣?」張妻無可奈何,只得勉強答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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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原文至前莊,係劉之佃戶孔某家,備房安歇。其時適孔佃之女亦新婚歸寧,孔謂女曰:「今晚業主借宿,不能違命。汝當暫回夫家,侯業主去後,再來迎汝。」女從而歸,其房為劉、張共宿之所,劉之車夫宿於房外,張之騎驢繫於簷下。
    白話譯文二人來到前面的村莊,投宿在劉某佃戶孔某家中。當時孔某的女兒剛好也是新婚後回娘家省親。孔某對女兒說:「今晚業主要來借宿,我不能違命。你暫且回夫家去,等業主離開後,我再接你回來。」女兒聽從父命回去了。她的房間便讓劉某和張妻同宿;劉某的車夫睡在房外,張妻騎來的驢則拴在屋簷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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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原文次日將午,不見啟戶,孔佃窺於窗隙,見兩屍在炕,頭俱在地,簷下繫驢亦失。孔佃與車夫顫慄莫制。佃乃密語車夫曰:「汝家河南,離此甚遠,何不載彼衣物速行竄歸?一經到官,則爾我身命難保矣!」車夫從之。是晚,即野瘞兩屍,御車載物而去。
      白話譯文第二天快到中午,房門仍不見打開。孔某從窗縫窺看,只見炕上躺着兩具屍體,頭都垂落到地面,屋簷下的驢也不見了。孔某和車夫嚇得渾身發抖。孔某暗中對車夫說:「你家在河南,離這裡很遠,何不載走他們的衣物,趕快逃回去?一旦報官,你我恐怕都性命難保!」車夫聽從他的話。當晚,二人把屍體偷偷埋在野外,車夫便駕車載着財物離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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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原文劉母見子久出不歸,杳無音耗,即在任丘縣控追車夫;張郎追妻不見,疑有別故,復又趕至清苑控告其岳父母。縣官疑有冤,飭捕密訪。其時有嗜賭無賴之郭三鬻驢於市,恰與張供毛色相符。向郭盤詰,始知郭三向與孔佃之女有私,孔女歸寧,郭從後窗潛入,見有二人共寢,一時氣忿,殺此二人,並盜此驢。縣今復喚孔佃,根詰屍首所在,親往起屍。開土三尺,赫然一死人,乃禿頭老和尚也。復又深掘,得所殺兩屍。張冤既雪,劉死有蹤,而和尚之屍又屬疑案。正懷疑間,天忽陰雨,乃避雨古廟,寂無人跡。詢諸鄰保,云:「此庵向有師徒二僧,後以師出雲遊,徒亦他往矣。」即同鄰保往視僧屍,咸云:「此即雲遊之僧也。」遂緝拿其徒。訪至河南歸德地界,已蓄髮娶妻,開張豆腐店。究其師死之由,緣僧徒所娶之婦,向與其師有奸。後徒漸長,復與此婦私通。其徒每有不平,故共謀殺其師,棄廟遠竄,遂成夫婦。乃置之法。
        白話譯文劉某的母親見兒子外出多時,音訊全無,便到任丘縣告官,要求追查車夫。張郎一路追尋妻子,卻不見蹤影,懷疑另有事故,也趕到清苑縣控告岳父母。縣官認為其中可能有冤情,命捕役暗中查訪。當時有個嗜賭的無賴郭三在市上賣驢,驢的毛色恰好與張郎供述的一樣。官府盤問郭三,才知道他一向和孔某的女兒私通。孔女回娘家那天,郭三從後窗潛入,看見房中有兩人同睡,一時妒恨憤怒,便殺死二人,並偷走那頭驢。縣裡又傳孔某到案,嚴加追問屍體埋藏之處,縣官親自前往掘屍。挖到三尺深時,赫然出現一具死屍,竟是個禿頭老和尚;再向下深挖,才找到被殺的兩具屍體。張家的冤情已經洗清,劉某的死因也有了下落,和尚的屍體卻又成為疑案。縣官正在疑惑時,天忽然下起雨來,眾人便到一座古廟避雨。廟中寂靜無人,詢問附近鄉民後,眾人得知:「這座庵以前住着一對師徒,後來師父外出雲遊,徒弟也去了別處。」縣官帶鄉民查看和尚屍體,大家都說:「這就是那個外出雲遊的和尚。」官府於是追捕他的徒弟,最後在河南歸德境內找到他。那人已經蓄髮娶妻,開了一家豆腐店。追問之下才知道,他所娶的婦人原本和師父私通;待徒弟漸漸長大,她又與徒弟有私情。徒弟時常因此心懷不平,二人便合謀殺死師父,棄庵遠逃,結成夫妻。官府最終把他們依法治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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