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21 · 第 10 篇

十八灘頭

約 2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21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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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湖南某,平時敬奉關帝。每元旦,先赴關行香求籤,問本年休咎,無不應驗。乾隆三十二年正月一日,行禮畢,求得籤有「十八灘頭說與君」之句,因有戒心。是年,雖淺水平路,必舍舟坐轎。秋間,為候七一案,天使按臨。從某湖過某地,行舟則近而速,起旱則遠而遲。使者欲舟行,公不可,以關神籤語誦而告之,使者勉從而心不喜。
白話譯文湖南某,平時敬奉關帝。每元旦,先赴關行香求籤,問本年休咎,無不應驗。乾隆三十二年正月有一天,前前前往行禮畢,求得籤有「十八灘頭說與君」的句,因有戒心。是年,雖淺水平路,必舍舟坐轎。秋間,為候七一案,天使按臨。從某湖過某地,行舟則近並且速,起旱則遠並且遲。使者欲舟行,公不可,以關神籤語誦並且告訴他,使者勉從並且心不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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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巡撫:明清統理一省軍政民政的官員。
  • :祭祀神靈或歷史人物的場所。
  • :前往、到訪。
  • :於是、才。
原文未幾,貴州鉛廠事發,有公受贓事。公不承認,而司閽之李奴必欲扳公,說:「此銀實送主人,非奴所撞騙。」時李已受刑,兩足委頓,奴主爭辯不休。使者厲聲謂公曰:「十八灘頭之神籤驗矣!李字,『十八』也;委頓於地,『癱』也,說此銀送與主人,是送與君也。關聖帝君早知有此劫數,公何辯之有?」公悚然,認受贓而案定。
白話譯文不久,貴州鉛廠事發,有公受贓事。公不承認,並且司閽的李奴必欲扳公,說:「此銀實送主人,非奴所撞騙。」時李已受刑,兩足委頓,奴主爭辯不休。使者厲聲說公說:「十八灘頭的神籤驗了!李字,『十八』也;委頓在地,『癱』也,說此銀送與主人,是送與君。關聖帝君早知有此劫數,公何辯的有?」公悚然,認受贓並且案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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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:於是、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