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22 · 第 2 篇
鬼買兒
原文洞庭葛文林,在庠有文名。其嫡母周氏亡後,父荊州續娶李氏,即文林生母也。于歸三日後,理周氏衣箱,有繡九枝蓮紅襖一件,愛而著之。
白話譯文洞庭有個名叫葛文林,在學宮中頗有文名。他的嫡母周氏去世後,他的父親葛荊州續娶李氏;李氏就是文林的生母。李氏嫁進葛家三天後,整理周氏留下的衣箱,看見一件繡有九枝蓮花的紅襖,十分喜愛,便穿在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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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貢生:由地方選送國子監讀書的生員。
原文食次即昏迷,自批其頰曰:「余前妻周氏也。箱內衣裳是我嫁時帶來。我平日愛惜,不忍上身。今汝初來,公然偷著,我心不甘,來索汝命。」家人環跪,替李求情,且云:「娘子業已身故,要此華衣何用?」曰:「速燒與我,我等要著。我自知氣量小,從前妝奩,一絲不能與李氏,皆速燒與我,我才肯去。」家人不得已,如其言,盡焚之。拍手笑曰:「吾可以去矣。」李即霍然病愈。家人甚喜。
白話譯文李氏吃飯時忽然昏迷,抬手打自己的臉,口中說道:「我是葛家的前妻周氏。箱裏的衣裳都是我出嫁時帶來的。我平日十分愛惜,自己也捨不得穿;你才剛進門,竟敢擅自穿上,我實在不甘心,所以來取你的性命。」家人全都跪下替李氏求情,還說:「娘子已經去世,還要這些華美衣裳做甚麼?」周氏的魂說:「趕快燒給我,我們也要穿。我知道自己氣量小,從前的嫁妝一絲一毫也不肯留給李氏;全都快些燒給我,我才肯離開。」家人迫不得已,只得照她的話把東西全燒了。魂拍手笑道:「我可以走了。」李氏隨即完全康復,家人都十分高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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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鬼:人死後的魂靈或傳說中的陰間異類。
原文次日李方晨妝,忽打一嗬欠,鬼又附其身曰:「請相公來。」其夫奔至,執其手曰:「新婦年輕,不能理家事,我每早來代為料理。」嗣後,午前必附魂於李身,查問薪米,嗬責奴婢,井井有條。如是者半年,家人習而安之,不復為怪。
白話譯文第二天清早,李氏正在梳妝,忽然打了個呵欠,周氏的鬼魂又附在她身上,說:「請相公過來。」丈夫急忙趕到,她便握住丈夫的手說:「新媳婦年輕,不懂得料理家務,我每天早上來替她處理。」從此每天午前,周氏都會附在李氏身上,查問柴米用度,訓斥奴婢,把家事處理得井然有序。這樣過了半年,家人已習以為常,不再覺得奇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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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乃:於是、才。
原文忽一日謂其夫曰:「我要去矣。我柩停在此,汝輩在旁行走,震動靈床,我在棺中骨節痛,可速出殯,以安我魂。」其夫曰:「尚無葬地,奈何?」曰: 「西鄰賣爆竹人張姓者有地在某山,我昨往看,有松有竹,頗合我意。渠口索六十金,其心想三十六金,可買也。」葛往觀,果有地有主,絲毫不爽,立契交易。
白話譯文一天,周氏的鬼魂忽然對丈夫說:「我要走了。我的靈柩停放在這裏,你們在旁邊走動,震得靈床搖晃,害我在棺中全身骨節都痛。趕快把我安葬,好讓我的魂魄安寧。」丈夫說:「還沒有找到墓地,怎麼辦?」鬼魂答道:「西鄰有個姓張的爆竹商人,在某山有一塊地。我昨天去看過,那裏有松有竹,很合我的心意。他開口要六十兩銀子,心裏其實只想要三十六兩,這個價錢便能買下。」葛家前往查看,果然有那塊地,也確有其主,所說絲毫不差,於是立契買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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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遂:於是、便。
- 俱:全都。
原文鬼請出殯日期,葛曰:「地雖已有,然啟期告親友,尚無孝子出名,殊屬缺典。」鬼曰:「此說甚是。汝新婦現有身矣,但雌雄未卜,與我紙錢三千,我替君買一兒來。」言畢去。至期,李氏果生文林。
白話譯文周氏的鬼魂問起出殯日期,丈夫說:「墓地雖然有了,可是要定下日期、通知親友,喪禮上卻沒有孝子的名字,實在不合禮制。」鬼魂說:「這話很有道理。你的新婦現在已經懷孕,只是不知道生男還是生女。給我三千紙錢,我替你買一個兒子來。」說完便離去了。到了產期,李氏果然生下文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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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三日後,鬼又附婦身如平時,其姑陳氏責之曰:「李氏新產,身子孱弱,汝又來糾纏,何太不留情耶?」曰:「非也。此兒係我買來,嗣我血食,我不能忘情。新婦年輕貪睡,倘被渠壓死奈何?我有一言囑婆婆:俟其母乳畢後,婆婆即帶兒同睡,我才放心。」其姑首肯之,李婦打一嗬欠,鬼又去矣。
白話譯文三天後,周氏的鬼魂又像平日一樣附在李氏身上。李氏的婆婆陳氏責備道:「李氏剛生產,身體虛弱,你又來糾纏,怎麼這樣不留情?」鬼魂答道:「不是這樣。這個孩子是我買來的,將來要承續我的祭祀,我不能不關心。新婦年輕貪睡,萬一把孩子壓死,怎麼辦?我有一句話要囑咐婆婆:孩子每次吃完母乳,婆婆便把他帶去一起睡,我才能放心。」陳氏點頭答應;李氏打了個呵欠,鬼魂便又離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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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擇日出喪,葛憐兒甫滿月,不勝粗麻,易細麻與著。鬼來罵曰:「此係齊衰,孫喪祖之服。我嫡母也,非斬衰不可。」不得已,易而送之。臨葬,鬼附婦身大哭曰:「我體魄已安,從此永不至矣。」嗣後果斷。
白話譯文葛家擇日出殯。葛某憐惜孩子才滿月,禁不起粗麻喪服,便換上細麻給他穿。周氏的鬼魂前來罵道:「這是齊衰,是孫子為祖母所穿的喪服。我是他的嫡母,非穿斬衰不可。」家人無可奈何,只得換回應穿的喪服送葬。臨下葬時,鬼魂附在李氏身上放聲大哭,說:「我的遺體已經安葬,從今以後永遠不會再來了。」此後果然與葛家斷絕往來,不再出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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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先是,周未嫁時,與鄰女結拜三姊妹,誓同生死,其二妹先亡。周病時曰:「兩妹來,現在床後喚我。」葛怒,拔劍斫之。周頓足曰:「汝不軟求,而斫傷其臂,愈難挽回矣。」言畢而亡,年甫二十三。
白話譯文早先,周氏尚未出嫁時,曾與兩名鄰家女子結拜為三姊妹,發誓同生共死;兩個妹妹都先去世了。周氏病重時說:「兩個妹妹來了,現在就在床後叫我。」葛某大怒,拔劍向她們所在之處砍去。周氏頓足說:「你不肯好言相求,反而砍傷她的手臂,這下更難挽回了。」說完便去世,年僅二十三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