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23 · 第 12 篇
雙花廟
原文雍正間,桂林蔡,年少美風姿。春日戲場觀戲,覺旁有摩其臀者,大怒,將罵而毆之。回面,則其人亦少年,貌美於己,意乃釋然,轉以手摸其陰。其人喜出望外,重整衣冠向前揖道姓名,亦桂林富家子,讀書而未入泮者也。兩人遂攜手行赴杏花村,燕飲盟誓。此後出必同車,坐必同席,彼此熏香剃面,小袖窄襟,不知烏之雌雄也。
白話譯文雍正年間,桂林蔡年輕俊美。春日看戲時,察覺旁人摸他臀部,正要怒罵毆打,回頭卻見對方也是少年,容貌比自己美,怒氣頓消,反手摸他的陰部。那人大喜,整理衣冠上前作揖通名,也是桂林富家子弟,讀書但尚未入學。兩人攜手到杏花村酒,宴飲盟誓。此後出門同車、入座同席,彼此薰香剃面,都穿窄袖窄襟,旁人分不清誰雌誰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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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秀才:明清時對生員的通稱。
- 館:受聘在別人家中教書。
- 更:古代夜間的計時單位。
原文城中惡棍王禿兒伺於無人之處,將強奸焉。二人不可,遂殺之,橫屍城角之陰。兩家父母報官相驗。捕役見禿兒衣上有血,擒而訊之,吐情伏法。兩少年者平時恂恂,文理通順,邑人憐之,為立廟,每祀必供杏花一枝,號「雙花廟」。偶有祈禱,無不立應,因之頗盛。
白話譯文城中惡棍王禿兒趁無人時想強姦二人,二人不從,便被殺死,屍體棄在城角暗處。兩家父母報官驗屍,捕役見王禿兒衣上有血,擒拿審訊,他供出實情,依法處死。兩名少年平日溫和恭順、文理通達,縣民憐憫,替他們立廟,每次祭祀都供一枝杏花,稱為「雙花廟」。有人祈求,往往立即應驗,因而興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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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香火:祭祀神佛的活動。
原文數年後,邑令劉大鬍子過其地,問雙花廟原委,得其詳,怒曰:「此淫祠也,兩惡少年,何祀之為?」命里保毀之。是夜,劉夢見兩人一捽其鬍,一唾其面,罵曰:「汝何由知我為惡少年乎?汝父母官,非吾奴婢,能知我二人枕被間事乎?當日三國時,周瑜、孫策俱以美少年交好同寢宿,彼蓋世英雄,汝亦以為惡少年乎?汝作令以來,某事受枉法贓若干,某年枉殺周某,汝獨非惡人!而謂我惡乎?吾本欲立索汝命,因王法將加,死期已近,姑且饒汝!」袖中出一棍,長三尺許,繫劉辮髮上曰:「汝他日自知。」
白話譯文數年後,縣令劉大鬍子經過,問明雙花廟來歷,怒稱是供奉兩名惡少的淫祠,命地方保甲拆毀。當夜他夢見兩人一個扯鬍鬚、一個吐唾沫,罵他憑甚麼斷定二人是惡少;父母官又不是奴婢,怎知道他們床笫間的事?三國周瑜、孫策也是美少年交好同宿,難道蓋世英雄也算惡少?二人又逐一揭出劉任內受賄枉法、錯殺等惡行,說本想立刻索命,只因王法將至、死期已近,暫且饒他。隨即從袖中取一根約三尺長的棍,繫在劉的辮子上,說日後自會明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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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貢生:由地方選送國子監讀書的生員。
原文劉驚醒,與家人言,將復建廟祀之,而赧於發言。未幾,以贓事被參,竟伏絞罪,方知一棍之徵也。
白話譯文劉驚醒後告訴家人,想重建廟宇,卻羞於開口。不久因貪贓被參劾,最後判處絞刑,才知道夢中一棍正是徵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