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23 · 第 34 篇

饒州府幕友

約 2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23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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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慈溪袁如浩遊幕西江,與寧都州程牧交好。乾隆三十一年,程公委署饒州府篆,邀如浩偕往。時郡署新遭回祿,前某被焚身死,程公到任,修葺尚未告成。
白話譯文慈溪人袁如浩在江西擔任幕僚,跟寧都州知州程某交好。乾隆三十一年,程公受委派代理饒州知府,邀袁如浩一同前往。當時府衙剛遭火災,前任某被燒死;程公到任時,衙署仍未修葺完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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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太守:古代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。
原文夜間,如浩持燈往廁中,遇一人年三十許,衣月白衫,舉頭望月,若有所思,惟下體所著鞋襪,模糊莫辨。見如浩至,拱手問訊。審其音,杭州人也,自言周姓,字澹庵。如浩因署內並無是人,詰所自來,乃欷歔告曰:「我非人,乃也,我係前任司錢穀。上年饒郡被災,太守某侵蝕賑糧,郡民聶某率領三十餘人赴部告准,蒙發本省大憲審問,吊核賑冊。不料,太守已早捏造印簿,升斗出入,皆有可憑。大憲為其所欺,將數人問成誣告,即行正法。此輩怨魂上訴都,牒閻羅審訊,我係,故被株連,又值公事甚忙,正在查辦饒郡災民冊子,候至月餘,始得審明,太守某冒賑是實,又冤殺數人,即遣隸擒縛放入火中,以故在署燒死。我非同謀,罪雖獲免,而皮囊已腐,不能還魂,只得稽留在此。因停厝處被瓦木匠溲溺,終日穢雜,坐臥不安,先生肯為我移至郊外,含恩不淺。」言訖不見。
白話譯文一天夜裡,袁如浩提燈去廁所,遇見一個約三十歲的人,穿着月白色長衫,抬頭望月,像在沉思;只是他下身的鞋襪模糊難辨。那人看見袁如浩,便拱手問候。聽口音是杭州人,他自稱姓周,字澹庵。袁如浩知道府衙內沒有此人,便追問來歷。那人嘆息道:「我不是人,而是,生前是前任太守手下掌管錢糧的。去年饒州受災,太守侵吞賑糧。郡民聶某率領三十多人到中央衙門告狀獲准,案件發交本省大員審問,調取賑災冊簿核查。不料太守早已偽造蓋印帳簿,糧食進出數目全有憑據。大員受他蒙騙,竟把幾名災民判作誣告,處以死刑。這些人的冤魂向都上訴,都行文閻羅審訊。我因是太守,也受到牽連。當時陰間公務繁忙,正在查核饒州災民名冊,我等候了一個多月,案件才審明:太守冒領賑糧確有其事,又冤殺多人。陰司便派役把太守綁起來投入火中,所以他在府衙火災中燒死。我並非同謀,雖獲免罪,肉身卻已腐爛,不能還魂,只得滯留在這裡。我的棺材停放之處常被泥瓦匠和木匠便溺,終日污穢雜亂,令我坐臥不安。若先生肯把我移到郊外,我將感激不盡。」說完便消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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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城隍:民間信仰中守護城池並管理陰間事務的神。
  • :人死後的魂靈或傳說中的陰間異類。
  • 幕友:受官員聘請協助辦理政務的人。
  • :於是、便。
原文如浩次日尋至署後,果見黑漆棺一具停在牆邊,諸工作人在旁喧嚷,遂告知主人,舁至城外,擇地掩埋,作文祭之。
白話譯文第二天,袁如浩找到府衙後方,果然看見一具黑漆棺材停在牆邊,工匠們正在附近喧鬧。他便把事情告訴程公,命人把棺材抬到城外,選地安葬,又寫祭文祭奠亡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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