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23 · 第 43 篇

石膏因果

約 1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23》

查看公版原文來源

原文嘉定張某,有名醫之號,偶下藥用石膏,誤殺一人。過後自知,深以為悔,然亦不便語人,雖家中妻子,無人知者。一年後,張亦患,延徐某來診,定一方而去。臨煮藥時,張自提筆加「石膏一兩」,子弟諫,不聽。清晨服後,取方視之,驚:「此『石膏一兩』,誰人加耶?」其子:「爺親筆所加,爺忘之乎?」張歎:「知之速備後事可也。」作偈語:「石膏石膏,兩命一刀。庸醫殺人,因果難逃。」過午而卒。
白話譯文嘉定張某號稱名醫,有一次開藥誤用石膏,害死了一個人。事後他自己知道犯了錯,十分後悔,卻不便告訴別人,連家中的妻兒也毫不知情。一年後,張某也生了,請徐某診治。徐某開下一張藥方便離開。臨煎藥時,張某親自拿筆在方上加了「石膏一兩」,子弟勸阻,他也不聽。清晨服藥後,他拿起藥方一看,驚問:「這『石膏一兩』是誰加上去的?」兒子答道:「是父親親筆所加,您忘了嗎?」張某嘆道:「我明白了!你們趕快準備後事吧。」他又作了一首偈語:「石膏石膏,兩命一刀。庸醫殺人,因果難逃。」過了中午便去世。
查看本段注釋
  • :說。
  • :我。
  • :你。
  • :語氣詞,表示完成或確定。
  • :疾病或患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