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24 · 第 17 篇
鬼弄人二則
原文杭州沈濟之,訓蒙為業。一夕,夢金冠而髯者謂:「汝後園有理金一甕,可往掘之。」沈:「未知何處?」:「有草繩作結,上穿康熙通寶錢一文,此其驗也。」明早往園視之,果有草繩,且縛錢焉。沈大喜,持鋤掘丈餘,卒無有,竟一怒而得狂易之疾。
白話譯文杭州沈濟之以教蒙童為業。一天夢見一個戴金冠、留鬍鬚的人,說後園埋有一甕金子,可以挖取。沈問地點,那人說有一條打結草繩,穿着一枚康熙通寶作標記。翌晨到園中,果然找到穿錢草繩。他大喜,拿鋤挖了一丈多,始終一無所有,盛怒之下竟患上瘋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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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曰:說。
原文乾隆甲子,馮香山夢神告曰:「今歲江南題《樂則韶舞》。」馮次日即作此題文,熟誦之。入闈,果是此題,以為必售,榜發無名。就廣東,夜間獨步,聞二咿唔聲。聆之,其闈中所作文也。一誦之,一拊掌曰:「佳哉,解元之文!」沈驚疑,以為是科解元必割截卷而偷其文字,辭入都,以狀具控禮部。禮部為奏聞,行查江南解元薛觀光,文雖不佳,並非馮稿也,獲誣告之罪,謫配黑龍江。
白話譯文乾隆甲子年,馮香山夢見神告訴他當年江南題目是《樂則韶舞》。他翌日便預作文章熟讀。入場果然是此題,以為必中,榜上卻無名。後來到廣東教書,一夜獨行聽見兩讀書;細聽正是他試場文章,一朗誦,另一拍掌稱是解元文章。原文此處忽作「沈驚疑」(人物指涉待底本覆核),以為該科解元割截試卷偷文,辭進京向禮部控告。禮部奏聞後查江南解元薛觀光,文章雖不好,卻不是馮稿。馮香山因誣告獲罪,發配黑龍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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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鬼:人死後的魂靈或傳說中的陰間異類。
- 秀才:明清時對生員的通稱。
- 館:受聘在別人家中教書。
- 鄉試:科舉中在各省舉行的考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