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 24 · 第 18 篇

漢江冤獄

約 2 分鐘 · 白話譯文:draft · 來源:維基文庫《子不語/卷24》

查看公版原文來源

原文曹震亭知漢江縣,晚衙夜坐,見無頭人手提一頭,啾啾有聲,語不甚了。曹大駭,遂病,病三日,死矣。家人欲殮,胸前尚溫,過夜而蘇,曰:被隸人引至陰府,見峨冠者,衣本朝服色,轅外人傳呼:「漢江縣曹學詩進。」曹行陽間屬吏禮,向上三揖。神賜坐,問:「有人訴公,公知否?」曰:「不知。」神取几上牒詞示曹。曹閱之,本縣案卷也,起立曰:「此案本屬有冤,為前令所定,已經達部,我三次,請再加審訊,為院所駁,現存。」神曰:「然則公固無罪也。」傳呼冤某進,陰風颯然,不見面目手足,但見血塊一團叫跳呼號,滾風而至。神告以曹為申救之故,且曰:「汝冤終當昭雪,須另覓仇人。」伏地不肯去。神拱手向曹作送狀,手揮隸人云:「速送速送。」曹猛然驚醒,不覺汗之沾衣也。自此辭官歸家,長齋奉佛夢終其身。
白話譯文曹震亭任漢江。一天夜裡退堂後,他獨自坐着,看見一個無頭人,手裡提着一顆頭,口中啾啾有聲,卻聽不清在說甚麼。曹震亭大受驚嚇,隨即病倒,三天後便死了。家人準備把他入殮,發現胸口還有溫度;過了一夜,他又醒過來,說自己曾被差役帶到陰間。那裡有一位戴着高冠、穿本朝官服的神面向南而坐,堂外有人高聲傳喚:「漢江縣曹學詩進見。」曹震亭按照陽間屬官拜見上司的禮節,向神作了三揖。神賜他坐下,問道:「有人告你一狀,你知道嗎?」曹答不知道。神拿起桌上的狀詞給他看,內容原來就是漢江縣的一宗案件。曹震亭起身說:「這案子本來確有冤情,是前任判定的,案卷已經呈交中央。我曾三次申請再加審訊,都被上級衙門駁回,駁回公文現在還保存着。」神說:「這樣看來,你的確沒有罪。」堂外接着傳喚某個冤進來。一陣陰風吹過,眾人看不見的面目和手腳,只見一團血塊翻滾跳動,哭喊着隨風而至。神把曹震亭曾經申請替它重審的經過告訴冤,又說:「你的冤情終究會洗雪,應該另找真正的仇人。」冤伏在地上,不肯離去。神向曹震亭拱手作出送客的姿勢,又揮手吩咐差役:「快送他回去,快送他回去。」曹震亭猛然驚醒,這才發現汗水已經浸透衣服。從此他辭官回家,終身持齋奉佛。
查看本段注釋
  • :人死後的魂靈或傳說中的陰間異類。
  • 知縣:一縣的行政長官。
  • 南面:古代以面向南而坐表示尊位;此處顯示堂上神靈的主審地位。
  • 申詳:下級官員把案情及處理意見詳細呈報上級。
  • 駁牌:上級衙門駁回申請的正式公文或批示。